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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过的心理学分析

  正如民谚说:“刑罚虽然能够帮助反对狂妄,但是无助于反对愚蠢。” 其实这也强调了刑罚对人的意愿的作用,而对认识因素的无奈情形。因为人的认识水平受制于自身的智力状况,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法律对于认识能力低下的人提出较高的要求确实意义不大,因为人们往往无法在短暂的时间里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而意志却不同,是人的心理活动中具有支配力的因素。意志带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使主观意识转化为外部动作,从而对人的行为起调节(发动和制止)作用,人类可以在一定程度进行控制与调节,所以刑法完全可以通过合适规范的评价功能与指引功能来调节人们的意志进而调节人的行为,而意志行为能否实现目标,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又会给个体带来各种情绪体验。正因为如此,所以刑法对罪过的强调应当注重情绪与意志因素。所以罪过(故意、过失)的内容在心理上以认识为基础,以情意为主导,在刑法中也是情绪与意志占主导地位,认识居辅助地位。
  另外,从图中可以对情意------知------情意的连续体进行考察,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自信过失都是先考察认识因素,再考察情意因素;而疏忽大意过失却从认识因素(未知)倒推出行为人的情意缺陷,即情意缺陷位于知之前,结合前段的论述可以总结为:疏忽大意过失谴责的也是情意缺陷,宽容的是非其所愿;虽谴责与宽容同为情意,却有先后。疏忽大意过失的情意因素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自信过失的情意因素尽管方向不同但落脚点都在情意之上。从图中还可以发现,直接故意(包含必然认识的直接故意与可能认识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自信过失都可以用一个有着明确界线的“疆域”来表示,而不是人们平常所理解的某个特定的点。疏忽大意过失是由于情意的缺陷而产生,情意的缺陷也是一个有界线“疆域”(应知所要求的情意强度之下)。“疆域”的理解可以确保罪过概念应有的张力,界线的强调有助于确保罪过概念的精确。张力与确定都是法律的要求。
    上面主要以我国的罪过为范例进行了分析,其他国家的罪过也可用以上的模式进行分析,只不过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即第一层面的心理内容都有知与情意组成;但是强调的重点可能不同,即第二层面的知(可能、必然)与情意(希望、放任)的具体组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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