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者盐野宏认为,比例原则属于特别适用于公权力、进而适用于进行一般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其“是从行政法的一个领域即警察领域出发而发展起来的原则。”详见(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页59—60。
谢世宪前揭文。
见(台)陈新民:《
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上),(台)三民书局,1992年第三版,页240。
同上,陈新民前揭书,页241。
同上,页241。
Die Polizei soll nicht mit Kanonen auf Spatzen schieben,F.Fleiner, Institutionen des Deutschen Verwaltungsrechts,8.Aufl.1928(1963重印),S.404.转引自(台)陈新民:《
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上),(台)三民书局,1992年第三版,页242。
BverfGE 7,377,(407)。盛子龙:《比例原则作为规范违宪审查之准则》,转引自谢世宪:《论公法上之比例原则》,载于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台)三民书局,1994年,页124。
同上,页126。
BverfGE 6.32,(41).Vgl. Fürst/Günther, Grundgestz 3 Aufl,S.65.同2,页126。
BverfGE 36,47,(59),同8,页126。
Gentz,a.a.O.S.1604.同2,页126。
P.Lerche,aaO.S.19.转引自(台)陈新民:《
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上),参见注4,页249。
同4,页250。
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页457。
同上书,页475。 此外,《澳门行政程序法》(1994年)第五条“平等原则及适度原则”第2款中亦有类似规定。1999年台湾《行政程序法》第七条规定:“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的之达成。二、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三、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页41。
(台) 陈新民:《行政法总论》,(台)三民书局1995年版,页62。
(台)陈新民:《
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上),(台)三民书局,1992年第三版,页266—276。
马怀德:《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38。
见王万华:《行政程序法论》,载于《行政法论丛》第3辑,法律出版社,2000年8月。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由行政法学者和有关立法、执法以及司法审判部门的专家共同组成)自2001年12月提出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框架)中,主张将比例原则与信赖保护原则等例入第一章总则之中。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于2002年9月16—17日举行的“行政程序法研讨会”提交讨论的《行政程序法》(专家试拟稿)第11条规定了比例原则。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在各种可能采取的方案中,选择效益成本比率最大的方案;在各种可能采取的的方式中,选择既能实现行政行为的目的,又能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相对人损害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学术届正在作出的努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02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针对香港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决定案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外经贸法函67号)中,也明确载明“本机关认为,行政机关每作出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并基于充分的证据与确凿的事实,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为公共利益而实施的行为,应采取对个人权益造成限制或影响最小的措施”。从这些信息中我们不难看出学术届的努力,立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乃至司法部门在此领域的实践与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9)行终字第20号。
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6)黑行初字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
3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