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截止2003年5月28日,据不完全统计,卫生部或联合发文共49例,包括紧急通知、决定、原则以及办法等。建设部共发布了6例类似紧急通知,其它各部、委也有相应的紧急通知发布。各地政府为预防SARS也发布了相应的通知。以北京市政府为例,共发布了24例紧急通知、通知以及决定等。详细情况可参见http://www.law-lib.com/law
[3]“行政规定”在行政法学上现在主要是指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源于《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4] 参见朱芒:《论行政规定的性质——从行政规范体系角度的定位》,《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
[5] 如《关于对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通告》(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年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4月25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等。对于隔离和留验等抗SARS措施进行了规定。具体参见http://www.law-lib.com/law
[6] 参见宋华琳译:《立法性规则和解释性规则的区别》,载《公法研究》第2卷,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7] 参见沈岿:《SARS拷打之下的“各自为政”》,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5月12日。
[8] 可参见《
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12月10日)
[9] 陈清秀:《行政法的法源》,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页。
[10] 参见陈清秀:《行政法的法源》,叶俊荣:《行政命令》,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1] 参见莫纪宏、徐高:《紧急状态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页。
[12] 克劳迪奥·格罗斯曼:《紧急状态:拉丁美洲和美国》,载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宪政与权利》,郑戈、赵晓力等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30页。
[13] 威廉·冯·洪堡《论国家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页。
[14] 常态下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同样需遵循比例原则,紧急态下更需要比例原则的遵循。
[15] 对于比例原则具体包涵的内容国内学者意见不一。本文采取三分法,即比例原则包括必要性、合目的性以及妥当性。当然,这种涵义是否能够反映比例原则的实质内涵,有待进一步考证。
[16] 保罗·希格哈特:《国际人权法》克莱郎顿出版社1983年版,转引自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97页。
[17]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5页。
[18] 黄俊杰:《法治国家之国家紧急权》,载城仲模:《
宪法体制与法治行政》(六轶华诞祝寿论文集,第一册,
宪法)三民书局1998年版,第87-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