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两位嘉宾是否曾关注过《今日说法》?在《今日说法》这样的节目里,主要是“举案”和“说法”这两部分,现阶段《今日说法》更注重“举案”,“说法”并未占很大的分量,两位嘉宾认为类似《今日说法》这样的节目两者占的比重怎样设置才比较合理?为什么?
姜:各案的情况不同,不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但是,从《今日说法》栏目的主旨来说,“说法”是第一位的,“举案”是为“说法”服务的。“举案”不是为了给观众讲故事,而是为了把某一法理讲清楚。为了说明法理,案情可长可短,需长则长,需短则短,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比例。我看过两三期《今日说法》,“举案”与“说法”的比重把握还是比较合适的。当然,如果“说法”更加强些,也许更好些。
16、两位嘉宾对法制类纸煤介是否有关注?两位嘉宾认为法制电视节目比较法制类纸媒介的优势在哪里?为什么法制电视节目有很高的收视率,而法制类纸媒体没有法制电视节目这么受欢迎?
姜:各人的情况不一样。就我个人而言,看报纸杂志比较多,看电视比较少。而对于广大社会公众,他们可能更乐意看电视。因为电视直观,形象,且轻松、愉悦。二者很难说谁优谁劣,都有优势,都有不足。例如,电视节目更吸引人,更具有潜移默化的功能,而报纸杂志在理论深度开拓方面肯定更有优势。
17目前中国正处于转型期,而转型能否成功,法制建设是至关重要的,您觉得在这一进程中,媒体的功能和角色定位应该是怎样的?
姜:转型和社会发展既有人为的因素,也有自然的非人为的因素。我们做电视节目,当然要考虑为转型服务,但是也不能强调过分。你整天想着怎样去推动历史发展,有时结果会相反。一定要给自己定好位:我们是搞电视的,首先要问老百姓喜欢看什么节目。老百姓处在转型时期,他们在推动社会转型,他们喜欢看的节目自然就是适应历史转型期的节目,就应该是我们的定位。
18、媒体在制作着法制类节目进行普法,但是与媒体密切相关的案件也不少,两位嘉宾认为媒体应怎样自律?怎样在媒体间“普法”?
姜:与媒体密切相关的案件多不一定就是坏事:首先,它说明我们有影响,发挥了作用,触动了社会,触动了一些人和事。如果我们媒体什么尖锐的话也不说,什么人也不得罪,什么麻烦也没有,那谁看得起我们媒体,谁会把我们媒体当回事?当然,媒体说话要硬,首先要自己硬。这必须做到两条:一是要公正,不能谁給我好处,我就给谁说好话。二是要提高自身素质,不能说错话,说外行话。一个人说点错话总是难免的,但不能多。否则就会误导,就会误人,有时还会带来不必要的官司。因此,搞法制节目的电视人要多学点法,其法律知识水平应超过“普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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