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债权凭证制度的构建与民事执行制度的完善

债权凭证制度的构建与民事执行制度的完善


肖建国


【关键词】强制执行法;债权凭证;执行债权;执行程序
【全文】
  债权凭证制度的构建与民事执行制度的完善
  肖建国*
  内容提要: 债权凭证制度是在我国法院执行工作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设立该制度的初衷是减少执行积案,提高执结率。债权凭证的实际运行带来了不少正面效应,最突出的是使执行债权获得了物权化的保护,而且对传统的“一事不再执”原则提出了挑战。本文论证了债权凭证制度的意义,认为它是我国执行改革中有代表性的制度创新之举,阐释了债权凭证的法律依据及其与生效法律文书的关系,以及债权凭证制度的功能,以期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
  主题词: 强制执行法;债权凭证;执行债权;执行程序
  “债权凭证”一词源于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第27条的“凭证”。 台湾“强制执行须知”将此“凭证”直接表述为“债权凭证”。 台湾地区的债权凭证系强制执行无效果时法院非正常终结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 债权凭证可作为再执行的根据,并产生中断消灭时效的效果。 这一制度,对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改革中出台“债权凭证”制度有直接的影响。
  债权凭证制度非我国大陆民诉法所规定,系执行实践的创造。早在抗日根据地时期《陕甘宁边区民事诉讼条例草案》中,就有了“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执行机关可发给债权人凭证”的规定。到了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债权凭证继续适用于一些法院,但受到批评和指责 。目前已在全国许多省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并获得了最高法院的首肯和鼓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二稿第133条、第三稿第86条)中,首次从立法上确认了债权凭证制度。近来,债权凭证已成为执行理论和实践备受关注的话题。对此,我们必须考虑和回答的问题是:债权凭证制度的法理价值何在;其制度设计和运作的原理是什么;在我国执行实践中具有何种功能;实践效果如何;应注意解决和避免的问题是什么,等等。探求这些问题并试图作出回答,就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一、债权凭证制度在我国实践的现状和问题
  为落实中发〔1999〕11号文件转发的《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精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改革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和执行工作体制”,“在全国建立起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监督、配合得力,运转高效的执行工作体制”的要求。从1999年底开始,执行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审执分立——执行机构的改革(设立执行局)——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的改革(执行权的分立)——执行方式方法的革新等阶段。除审执分立已贯彻实施外,其他改革目前仍在进行之中,各地进展状况参差不齐,不少法院执行改革的阶段划分并不明显,往往多种改革同时或交叉进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