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搞税法的,税收领域出现如此奇怪的结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惊愕远远超出了任何一个历史事实给我的惊愕。文革亩产几万斤,毕竟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会长出其他反逻辑的东西出来。在税收领域,刘溶沧、马栓友老师的结论,无异于瓜种撒下去,长出来的是:满地的原子弹。
由于税收研究的结论关系到我国税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贫苦人的就业机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税收改革搞不好,就会把人逼向犯罪的道路,引发社会动荡甚至骚乱。故我搜集了美国的税收政策,来证明税收领域“种瓜得瓜”的不言自明的公理:减税,尤其要减少对贫苦人征税。同时,我也非常想向两位老师请教:瓜是怎样变成原子弹的。
一、 任何税收都对劳动有负面影响,任何增税都会减少就业机会,降低经济增长
正如美国总统卡特在1978年的国情咨文中所说:“税收改革和减税要一起进行。我们的税收建议将在我国增加就业机会,为穷人增加就业机会尤其要给予特别的注意。我们要知道在我们的自由经济里面,减税一直是新的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 ,税收是不可能与劳动分开的,所有的税收都是针对人来的,或者说是针对人的活动来的。对资本征税也就是对投资性劳动征税,对消费支出征税就是对人的日常活动包括生产性支出征税。因此,国际通行的税收研究常识性的结论是:任何增税都会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减少就业机会,降低经济增长。关于这一点,我们能在发达国家找到数不清的例证。美国现任总统的精力也大部分放在减税上,他说:“百分之六的失业率应该大声喊出来,让美国的两党国会议员清楚听到,我们需要大幅减税,如此一来,我们的同胞才能找到工作。”
《税》文将劳动单列,目的是要违背常理证明:他们设计的税收有一部分是对人们的劳动和生活没有影响的,而这个对劳动没有影响的税收就是对消费支出征税。进一步的结论是:对消费支出征税是合理的,它不仅对劳动没有影响,不阻碍经济增长,而且还能弱促进经济增长。
众所周知,生产与消费是一个范畴体系,消费只跟生产存在对应关系,绝对不会牵扯到所谓的劳动与投资。牵扯到劳动的众所周知的经济学范畴体系是:土地、资本、劳动。按照《税》的体系,合乎逻辑的结论只能是:对土地征税。《税》文违背常识的荒谬结论、混乱的范畴体系、不可思议的逻辑错误不值一驳,也不是所谓的模型与观察数据就能修饰和掩盖得了的。
国际上还有一个常识性的结论与税制能否促进经济增长有关,但不属于税制讨论范畴。这个结论是:国家财政支出的效应往往低于个人支出的效应,国家并不比个人更聪明。美国总统福特在1975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减税措施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允许纳税人而不是政府花他们缴纳的钱。如果我们要使经济状况好转,减税是必不可少的。减税为充分就业带来最大的希望。” 这个结论本来既限制征税,也限制发债券的,但其反结论却被中国广泛运用于税收。计划经济的论点是:国家比个人聪明,国家运用财富组织公共经济建设的效率比私人更高。这个假设原来是有吸引力的,但在计划经济酿成了惨绝人寰的世界性灾难,不得不寿终正寝以后,已经臭如狗屎。说穿了,它只不过是极个别人为了剥夺普通人权利,谋取一己之特权而精心炮制的骗人的工具。但是,世界上总有一部分人需要这种工具,故它迟迟不肯退位。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税收的必要性理论是:国家运用税收收入投入经济建设,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理性失灵与市场失灵,税收是必不可少的经济杠杆和宏观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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