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场是生产要素流通的场所,市场经济框架只考虑生产要素,产业、行业、所有制、地域、特殊身份不是生产要素,不在市场经济框架考虑之列 ,政府的职能就是为生产要素的高效与最佳化流通服务,不允许存在产业、地域、所有制、特殊身份的人为分隔。
正如萨缪尔森所指出的那样:“在包罗万象的政府职能中,政府对市场经济主要承担三项职能。他们是:提高效率、增进平等以及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如果政府不考虑生产要素的流动问题,不去为生产要素的流通创造条件,却去考虑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在产业与产业、所有制与所有制、行业与行业、地域和地域、价格与价格之间硬性规定某种比例,甚至考虑某种特殊身份的市场主体的个体利益,将生产要素的流通看成损失与风险,在市场经济框架里面寻求计划经济的目标,无异于缘木求鱼。
最后,市场经济是一个被人类历史证实了的卓有成效的经济框架,我们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完全接受这个框架里面所有的要素,并且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缘木求鱼,不能在这个框架里面寻求计划经济的目标,否则,我们非但无法真正了解、进入这个框架,更有甚者,我们会因为自己所追求的目标把整个框架完全破坏。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经白热化,要想在竞争中取得胜利,首先必须站在天然的起跑线面前,只有站在了相同的起跑线面前,运动员的能力才有可能体现出来,最后比拼出来的结果才是能力比拼的结果。我们一直认为,中国人的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我们的制度也就是我们的起跑线同其他国家一样,我们同他们一样享有天然的自由,世界经济最后比的就是人。比人,咱们中国怕过谁?!
(二)计划经济框架
计划经济的框架废除了,但计划经济很多目标却仍然留在人们的脑海里,这是因为人们对计划经济没有更深的了解。了解计划经济首先必须了解它的理论前提,其次是分析框架,最后是目标体系。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学认为人们必须按计划法办事,计划又必须调整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这就是计划经济理论前提。对于第一条,计划经济的做法是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指令性计划是一种方式,搞革命、搞阶级斗争也是一种方式,事实证明,这是一条死路。对于第二条,计划经济有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我们很多人在市场经济框架里追求计划经济目标就是因为对计划经济的分析框架还没有足够的警觉。为了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计划经济把国民生产分成两大部类,并且认定生产资料的增长应略高于消费资料的增长,为了使这个问题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这个分析框架继续采取分割办法把整个生产划分成不同的行业、产业,由于这个划分还是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个分析框架继续往下分割,于是,行业、产业、地域、比价、流通环节、身份、重点事件、非重点事件,越分越细。最后,对任何事情,国家都可以调控,都能够调控,特别要命的是:都应该调控,都应该按某一个比例搞好各种平衡。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产生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具体目标:粮油比价在哪一年应该是多少,汇率应该是多少,物价指数的变化应该是多少,国家控股企业国有股必须是51%,哪怕差0.0000001%都不行,人们戏称“决定生死的十亿分之一”。这种做法最后也被证明是一条死路,对这种做法,有学者在考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之后,说:“历史事实证明:在计划经济时期,产业平衡、收支平衡、劳动收入分配平衡、各种计划数字之间的平衡,数不胜数。平衡越多,官僚社会主义就越多,人们受限制就越多,失去的自由就越多,个人、国家、社会经济遭受的损害也就越多。堂堂一个国务院,从“养猪”到“种麻”,从“人的粮食”到“猪的饲料”,从“麻粮比价”到“粮油比价”到……发展经济又何其细也!又何时止也!以国务院之大,事必躬亲;以个人之小,动则挨罚;“在其位不谋其政”,“事”与“位”完全倒置,追求平衡除了干非其事、带来限制、制造笑话以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总之,计划经济从错误的理论前提出发,通过一个错误的分析框架,最后都会落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目标上:比例平衡。但是,如果从市场经济体制来看,“平衡”是一种主观愿望、主观看法,“平衡不平衡”没有客观标准来检验。在市场经济中,“比例相等”有可能是平衡,也有可能是极不平衡;“比例不相等”、“比例相差悬殊”有可能是不平衡,也有可能是平衡;“自由发展”有些人看成不平衡,绝大部分人将它看成一种“自然平衡”和“最佳的平衡”。由此可见,在实际操作中, “平衡” 、“不平衡”完全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东西,真真有意义的东西是“自由发展”所达到的“资源配置最佳化”和“效益最大化”,把“平衡不平衡”落到一个具体的数字上,则只会制造世界上最大的消耗和黑色幽默。既然我们废除了计划经济框架,就应该把这些不合理的东西通通放进历史的垃圾堆。
二、明确国家宏观经济行为的具体目标与“宏观服务法”的立法目的是“宏观服务法”确立之关键
(一)国家宏观经济行为的具体目标与宏观服务法的立法目的
市场经济追求的是天然的东西,只要是天然的就是最好的,“平衡不平衡”都无所谓,如果万一有人不能够放弃“平衡”情结,那么市场经济的平衡就是一种天然的平衡。但是,要完全放弃“平衡”情结,比解释说明更重要的可能还是给国家确立更加科学和具体的目标替代荒谬的“平衡目标”,并且围绕新目标建立评估体系和法律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实现国家宏观经济行为的具体目标也就是宏观服务法的立法目的。
国家宏观经济行为的目的是为生产要素的流通创造条件,如果生产要素的流通非常顺畅,社会经济就有可能出现四种现象,这四种现象就是现代经济学公认的宏观经济四目标。这里,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把宏观经济学的四个目标做了一些改变:
1、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行为最主要的目标。道理非常简单,人是生产要素中最具活力、最宝贵、最稀缺的因素,如果生产要素最重要的要素被浪费掉,证明整个宏观经济行为是最失败的。西方经济学所说的资源稀缺首先就是人的稀缺。这在逻辑和现实生活中也是成立的,如果其他资源稀缺,人可以用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创造,此其一;其二,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只有人是固定的,其他资源都会因为人的改变而改变,一块没有用的石头,加上人力,有可能成为价值连城的雕塑;其三,在现实生活中,日本是世界上其它资源最稀缺的国家,日本依靠人力资源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日本建国时也有非常重的人口压力,日本的人口密度在目前也是世界上最集中的地区,但是,日本并没有感觉到人口多无法忍受,相反,日本最担心的还是人的稀缺。
2、充分就业的三种派生现象:经济增长、人们收入提高(价格稳定)、国际贸易红火(国际收支平衡)。
之所以把其它三种现象看成是充分就业的派生现象,道理也是很简单的。真正意义上的充分就业实现了,这些现象就自然而然出现了。反之,没有实现充分就业,就是经济增长也不能说明宏观经济行为是有效的;因为这种增长是在人力资源浪费的情况下所获得的,是被压抑了的增长,现实生活中应该达到的经济增长有可能比现有增长高得多。实际上,发达国家所讲的经济增长都是在可能性边界以外的增长:“经济增长代表的是一国潜在的国民生产总值或者国民产出的增加。也可以说,当一个国家生产可能性边界PPFS向外移动时,就是实现了经济增长”, “联邦储备银行对自身功能的看法是:使经济增长实现其潜在扩张能力;使就业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潜在扩张能力”就与我国目前所理解的经济增长大不相同。同样,如果没有实现充分就业,就是“价格稳定”、“国际收支平衡”达到了,也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相反,达到这两个目标有可能恰恰是阻碍充分就业,浪费人力资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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