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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师齐驱”还是“万流归宗”——也谈宏观调控的名分问题, 兼论宏观调控法之源、嬗、的与宏观服务法确立之关键

  张五常先生可能没有料到,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大陆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认识能力,也不在于中国官员的权力欲和认识能力,而恰恰在于邓小平下定决心要发起革命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宏观调控”名分。这正如几千年前孔夫子所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无论是社会秩序混乱,还是执法不严、立法缺陷、认识不足、道德品质瑕疵,最后都可以归结为“名分问题”,都能够在这里找到答案。
  宏观调控法之嬗——改革开放、市场经济、WTO框架以及对建国理念的重温要求我们
  以“宏观服务法”替代“宏观调控法”,为“国家经济行为”正名分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名分瑕疵、它在现实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外部世界的变化直接引起宏观调控之嬗变,其最终结果是要求我们以“宏观服务法”替代“宏观调控法”,为国家宏观经济行为正名分。
  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世界规则体系引发宏观调控之嬗变
  改革开放打开了国门,也打开了国人的眼睛。虽然刚开始,国人先入为主地把“市场经济、世界规则体系”中的“国家经济行为”看成是国内就有的“宏观调控”,但是,过不了多久,就有感觉敏锐的学者发现:“宏观调控立法的内容也日趋民主化。……它也可以称为一种国家管理。这种宏观调控同传统的、特别是我们中国人所理解的那种管理已经有明显的不同”。
  那么,这种“明显的不同”在哪里呢?首先,“当国家出面介入经济实行调节时,它实际上已经在代表社会利益,站在了全社会的立场,而不仅仅是一种‘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 。其次,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等国际机构制定了许多规则,形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世界规则体系,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种规则都是以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为基础的,并且都是以充分尊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民主权利为前提的,所以中国入世必将推进我国宏观调控和经济法的市场化、社会化和民主化” 。再次,“可以预料,今后由民间社团组织经由国家授权或者不经国家授权而制定有关自律性运行规则的情形,还会更多出现。这会是今后立法一种不可忽视的趋势……意味着一种新的调节机制——社会调节正在形成和发展,人类社会最终将会进入共同治理的时代” 。最后的结论是:“包括宏观调控法在内的经济法,应当主要是一种控权(力)法和维权(利)法,维权(利)必先控权(力)” 。
  最后的结论是惊人的,“宏观调控”竟然是要“被宏观调控者”控制“宏观调控者”——“应当主要是一种控权(力)法和维权(利)法,维权(利)必先控权(力)”——当意思与先后顺序完完全全反了过来时,“宏观调控”也就只差一个反形式“宏观服务”来表述了。是故,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世界规则体系在“宏观调控”之嬗变上可谓功不可没。
  二、“重温建国理念,继承先烈遗志”同样引发宏观调控之嬗变
  有人曾经把改革开放看成是中国走向不归路的开始,却没有料到改革开放同样也是“重温建国理念,继承先烈遗志”的开始。大家一定还记得与“两个凡是”交锋的故事,这个故事既是中国思想解放的开始,同时也是“重温建国理念,继承先烈遗志”的开始。二者不仅不矛盾,而且是完全一致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一次“重温建国理念,继承先烈遗志”的活动,摘录几则历史文献:
  (一)我们建国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自由,千百万革命先烈都是为了人们的自由事业而牺牲的,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赢得人们的尊重,我们要建立的国家是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新中国。
  1、中国共产党……在全国人民面前,表示了自己是人民的朋友,每一天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为了人民的自由解放,站在革命战争的最前线。   
   ——毛泽东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2、孙中山先生的那篇遗嘱,乡下农民也有些晓得念了。他们从那篇遗嘱里取出了“自由”、“平等”、“三民主义”、“不平等条约”这些名词,颇生硬地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上。
  ——毛泽东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3、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废除烦琐的礼节,经济公开。……这些办法,士兵很满意。尤其是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
  ——毛泽东  《井冈山的斗争》
  4、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的任务,是变中国为殖民地;我们的任务,是变中国为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的国家。
  实现中国的独立自由是一个伟大的任务。这须同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反革命势力作战。
  ——毛泽东  《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
  5、全国人民除汉奸外,都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武装抗敌的自由。
  中国共产党在自己一贯的方针下愿意和中国国民党及全国其他党派,站在一条战线上,手携手地团结起来,组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战胜万恶的日寇,为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而斗争。
  ——毛泽东  《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
  (二)我们建立的国家,我们的政府、军队、党派、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都不是违背自由,实行专政、管制、调控民众的。围绕这个论点的文献有:
  1、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从前有人说过一句话,说是“有饭大家吃”。我想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义。既然有饭大家吃,就不能由一党一派一阶级来专政。
  ——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2、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毛泽东  《为人民服务》
  3、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
  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
  ——毛泽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说明》
  4、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革命意志衰退的人,要经过整风重新振作起来。
  ——毛泽东  《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5、三曰厉行宪政。“训政”多年,毫无结果。物极必反,宪政为先。然而言论不自由,党禁未开放,一切犹是反宪政之行为。以此制宪,何殊官样文章。以此行宪,何异一党专制。当此国难深重之秋,若犹不思变计,则日汪肆扰于外,奸徒破坏于内,国脉民命,岌岌可危矣。政府宜即开放党禁,扶植舆论,以为诚意推行宪政之表示。昭大信于国民,启新国之气运,诚未有急于此者。此应请采纳实行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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