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服务法体系应该围绕具体目标,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以整合。中国如何围绕具体目标,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构建宏观服务法体系呢?通过对国家经济行为的考察,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必须讲清楚:
1、应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工具的研究
货币是最有效的宏观经济运行工具,货币也是生产要素的集中表现,任何一种生产要素都可以通过货币工具得到体现,也可以通过货币工具得到最佳配置,因此国家宏观经济行为的研究必须集中在货币上面。自古以来,不研究货币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全的经济学家,甚至也不能算是一个完全的政治家,当然也不能是一个好的法学家。因为经济学家需要经济发展,而“国内贸易依赖于货币。货币越多,雇用的人也越多。数量有限的货币,只能雇用数量有限的人干活,而且不一定能使他们很好地干活……” 。政治家强调的是信用,“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经济上的信用是依靠货币来承担的,“当货币充足时,虽然某一偶然事件会使信用失去作用,但不要很长时间,信用就会得到恢复,只有当缺乏货币时,信用才会丧失掉。” 而作为一个好的法学家,就更应该明白:“国家的实力和财富,是由人口和国内外货物的储存量构成的。人口和货物的储存量依赖于货币。由此可见:要比其它国家富强,就要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的货币,因为倘若没有货币,法律再好也不能使人得到雇用,也不能使农业,制造业和贸易得到发展” 。
根据1996年的统计资料,中国每年人均货币拥有量只有日本人的1.4%, 五十年时间,就相差3550倍,中国在世界上受到反倾销起诉最多,就是因为中国人的工资太低,人均货币拥有量最少的缘故。除货币以外,其他证券手段都能够改善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发达国家依靠票据的经济交流量达到90%以上,只有不到10%的经济交流是依靠货币完成的,我国票据运用亟待加强。在国家财政工具上,货币、债券、税收的经济运行成本是不一样的,目前,很多理论只谈债券的挤出效应和副作用,对税收的挤出效应和副作用不作任何研究。其实,三种工具税收成本最高,货币和债券对税收有替代的趋势。因此,明了货币对中国的作用是改善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状况的关键之关键。
2、应加强对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发挥效用的前提的研究
计划经济分析框架垮台以后,我们借用外国常用的措施影响经济运行,效果不明显:“在1998~1999年宏观调控中,我国启用的扩张性宏观调控政策工具之多、操作节奏之快、措施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但融资总量仍处于下降态势。……融资变化状况与人们的预期差距最大也是罕见的” 。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是因为我们的这些经济杠杆缺乏一个支点——一个自由的、天然的、开放的、不残缺的市场。
3、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构建宏观服务法体系具体包括两项任务,达到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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