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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政治传统中法律的作用

 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对于儒学是宗教还是道德哲学这个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在此无意也无力判断孰是孰非。但是在考虑到儒学在中国历史包括政治历史方面无可比拟的重大影响,笔者认为尽管在这一题目之下讨论的是中西政治传统中“宗教”的作用,尽管对于儒家是否属于宗教还没有定论,在这篇论文中仍然势必谈到儒学。
  2、中国有没有政治传统
  众所周知,儒家思想上升为国家指导思想后,中国历代统治者奉行的一直是儒家倡导的所谓“人治”、“贤人之治”,国君要选“贤君”,宰相要选“贤相”,封建统治队伍中的各级官员也都要选择“贤能”者充任之,对于人民的统治要以礼仪教化为主,由此形成了中国几千年常盛不衰的“人治”、“德治”传统,这与西方的法治传统有根本的不同,因此中国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西方所谓的议会等机构;中国的“天下”是为皇帝所独享的,在中国的专制传统下,中国的官僚也都是为皇帝个人服务的,而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国家。在这种传统之下根本不可能形成我们现代意义上的西方语源意义上的政治传统,在几千年的封建政治统治中,中国有的往往只是一些可以统称为“统治之术”的东西,所谓“法、术、势相结合”。因此,本文在论述中国政治传统中宗教的作用时也将着眼于统治者如何利用宗教实现并维护其统治的(而不是象论述基督教对西方政治传统时那样着重对其制度层面的论述)。
  以上做了冗长的说明,这主要是因为在笔者看来在这样一个命题式论文的写作框架下确属必要,否则可能出现含混之处。在本文的写作中,笔者采取认为中国存在多种宗教并将儒学也算做一种宗教的观点(虽然这并不说明笔者认同这一观点,但若不如此这个题目本身便无法展开)。下面将分两部分分别探讨中西政治传统中宗教的作用。第一部分,在讨论中国政治传统中宗教的作用时,笔者并不采用分别叙述或泛泛而谈的做法,而是想以唐朝为例进行典型化的分析。在论述唐代政治传统中宗教的作用时,笔者也不是分别叙述儒教、道教和佛教的作用的方式,事实上,相对于儒学来讲,道教和佛教对政治传统的影响是相对有限的,并且三者往往是相互吸收融合、相互补充共同作用于唐朝的政治统治的,不可能将三者截然分开。因此笔者将根据唐朝的统治历史来分析,力图着重在三者的相互作用中全面把握其在政治传统中的作用。在第二部分,将论述基督教对西方政治传统的影响。由于我学的是法律史专业,所以本文打算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侧重于探讨宗教如何作用于政治对政治传统的形成产生影响的,着重点不在于宗教在二者中不同作用的比较。
  一、 中国政治传统中宗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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