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长期以来,特别是1957年“反右运动”以后,中国知识分子就处于社会阶级阶层中地位较低的一种力量,远离政治经济生活之外。这是在中国历史上除元代以外的十分奇怪的现象:社会主义社会拒绝拥有知识的人们领导国家或为国家领导提供思想,只允许领袖教导;不仅如此,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成功地限制自由思想的时期,任何一种社会文化活动都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人们的思想即使在模式中也要遵循固定的格式。这也可以部分地解释成中国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发展十分缓慢的原因:一个没有自由思想的民族会有什么发展的前途?
改革开放以后,一方面认识到知识对发展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思想已经成为不可用权力手段予以控制的力量,知识分子的地位因此得到了重新肯定。邓小平首先宣布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继而提出了改善知识分子待遇的现实问题。
20年后的今天,中国知识分子已经获得并确立了在历史上曾有的地位,又变成了主导社会意识形态进步的“精英”,但现代中国已经不完全是过去的精英社会了,因为知识和文化的普及已使知识分子的队伍越来越不好辨认了。中共中央早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就作出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决议,其中包括否定“文革”期间及其以前打击不同意见的做法,人们不但可以发表不同意见,而且也能坚持自己的意见(但不能宣传推翻社会主义的言论),尽管“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知识界的思想是自由的,但仍可把这种否定看作是自明清以来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进步,因为与“五四运动”时期政权弱化而形成的思想自由不同,这次的思想自由是用全社会全方位的牺牲所换来的一种财产,因而也就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进步。但应强调的一点是,“文化大革命”在一个方面的后果是不能否定的:在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暴风雨中,它大大加强了全民的平等意识,一个人因知识或职位的优势已经不能在人们心目中获得高人一等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位置了。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而言,这种后果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阶级划分与社会主义至于其他社会阶级阶层,本文不想再多花笔墨,只是这样就对现代中国存在的“民主党派”这一阶层显得有些不太公平,但也只能割爱了。不过,读者在阅读这一部分文字时,一定要注意,同样不能得出社会主义社会从根本上就是“历史性错误”的结论来。过去对于社会各阶级阶层的政治定位的确有问题,而我们只应就此得出“需要重新定位”的结论,不能得出国家制度错误的结论来。我们不能在分析了一种理论错误之后,又陷入另一种新的理论陷阱之中——因为其正误与否尚不可知。对于国家制度的问题,为人的福祉着想,笔者认为必须从实证的和功利的角度出发来予以判明。邓小平就是实事求是地对待这个问题的。在他主导下于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了,不能再走回头路。 这也就是说,不要以现在的眼光来否定过去,对于历史的既成事实,我们只能立足于现在的需要予以纠正,不能再回到原有的起点上重新开始,这种形式的浪费我们是付不起其代价的。现代中国人大概没有一个人想让中国实行像前苏联那样的嬗变的,后者的确不仅抛弃了过去,而且回到了近百年前,对作为个人的大多数人民来说,那有什么好处呢?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的“重新定位”。
五、新的社会阶级分析——十大社会阶层
新中国建立以后至今已有近53年了,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革命时期对社会集团的阶级构成进行了不断的利益分析,但当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当社会阶级被固定化在宪法中以后,中国社会阶级构成就没有了变化,或者说根本不承认社会阶级构成会有变化。不是按照利益变化来分析社会阶级,而是按照已有的社会阶级去分配利益,并且通过国家的力量让已有的利益分配恒定不变。笔者认为,这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发生停滞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这种现象持续到2001年。在这一年的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发表了一份权威性的重大研究成果:《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从现时中国社会各集团的经济、政治的地位及其发展前途出发,突破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划分,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五大社会地位等级”新划分的观点。 其要点是:
首先,传统马克思主义有关生产资料的占有不是划分阶级阶层的唯一标准——不能适应现代中国社会结构复杂的发展变化现实,因为在当代中国剥削阶级已经消灭、阶级对立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它无法回答“阶层”划分的问题;中国社会集团主要应是社会阶层而不是阶级。
其次,当代中国社会集团的分化表现出四个特征:阶层分化主要表现为职业划分,一定的国家管理体制对社会阶层的作用有重要影响,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社会阶层的区分影响较弱,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期影响到了社会阶层地位变化。
第三,新的社会阶层划分应以职业分化为基础,以三种资源占有情况为标准来进行。这三种资源是指:组织资源——包括行政组织资源与政治组织资源,主要指依据国家政权组织和党组织系统而拥有的支配社会资源(包括人和物)的能力;经济资源——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文化(技术)资源——社会(通过证书或资格认定)所认可的知识和技能的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