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上片山清一编《資料·教育敕語-涣発時および関連諸資料》,第159页。
同上片山清一编《資料·教育敕語-涣発時および関連諸資料》,第178页。
松尾正人『維新官僚の形成と太政官制』,引自近代日本研究会編『官僚制の形成と展開』,山川出版社1986年初版,p. 8.
坂本 多加雄『独立·官吏·創業——明治思想史における「政治家」と「官僚」』,前引近代日本研究会編『官僚制の形成と展開』,p. 114.
員に男子の気象少なくして動もすれば其節を屈し、時として見苦しき挙動に陥るは、畢竟その人が単に俸給に依賴して他に生活の方便なきが故なり。
福沢諭吉『教育組織の改革を祈る』,转引自同上注,p. 119. 福泽谕吉还分析了“古代士族”行事易于勇决的原因是家产制:拥有世禄是士族不怕辞职或失职,因为即使他们不为官,仍然衣食不愁,不像维新后的官吏那样重视名位,进退之际就要想到将来的生活。见福沢諭吉『民間経済錄二編』,见同注19,p. 136.
见前引坂本 多加雄,同注19,自近代日本研究会編『官僚制の形成と展開』,p. 133,p. 141.
应当指出,日本的官僚制家族性传统与中国的完全不同。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特点是有周以来形成的宗族制度,即所谓的“世官世禄”制,不像日本人之间因利益关系而相互结合,而是基于血缘关系的结合。因为在中国,一个人因其姓氏而与一定的家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不像日本人不太在乎姓氏问题。所以,由于中国同姓同宗关系的稳定,统治者一般都要防范一姓的势力坐大。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宗族势力夺取政权的可能是周威烈王时期(公元前403年)的“三家分晋”,后又有“田氏代齐”(公元前368年),汉代还有“王莽纂汉”(公元9年)等等。不过,自南北朝以后,各王朝都十分注意不让一个家族势力过大,“纂政”的情况就十分少见了。此外,为防止“裙带关系”,东汉以后还推行了“三互法”,即异地做官、姻亲不得互相监督和亲戚不得一地一衙为官;后来还有定期换职的制度。所以,尽管现代中国官场上、特别是在县以下地方政府一级还有韦伯所说的古代“家族官僚”(Patrimonialbürokratie,见前引Max Weber, S. 775f)的遗风,国家机构整体上已经没有太多家族性的外在表现了,但“朋党”之事是断乎少不了的。中国历代官制请参见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1994年第1版;韦庆远、王德宝《中国政治制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1992年,第1版,第十章“职官管理制度”。
参见山住正己著《日本教育小史》,岩波書店,1998年10月第24刷,第186-87页。
《老子·第五十八章》,引自张默生《老子章句新释》,四川,成都古籍书店,1988年版,第76页。
对于具体失误,在1981年举行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作了充分总结,指出:“由于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文化大革命’前就有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后来,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1981年10月7日《人民日报》第1版。
据说,只要一位日本国会议员能够6次以上当选,就总会被任命为大臣。见山口二郎『現代日本の政治変動』,放送大学教育振興会,1999年初版,p.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