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 依据收入算
《解释》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死亡补偿费设置有固定的赔偿标准和期限,如残疾赔偿最长为二十年,但如果期满后受害人仍生存,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对残疾治疗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则实际支出或者损失多少就赔多少。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赔偿,赔偿受害人的收入损失。过去对受害人损失不予赔偿、只赔偿其生活补助费的做法被改变。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也按平均生活费作为赔偿标准,相对以前沿用的每月几十元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每月二三百元的基本生活标准有很大提高。受害人的未来收入损失,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予以赔偿。
死亡赔偿金 提高一倍多
《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指出,按照这一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了一倍多。
救人而受伤 受益人补偿
因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人,可否由受益人给予赔偿?新
《解释》第
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照此规定,没有侵权人,例如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身;不能确定侵权人,例如为制止犯罪遭受伤害,案件未能侦破的;犯罪分子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权利人的请求,判令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
《解释》第
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