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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行为评析

  徐如意这时已走近了车旁,他急忙挥手拦车。正急急夺路而逃的王永刚不但不停车,竟丧心病狂地将徐如意撞倒,卷在了车轮下,并从其身上压了过去,还继续向前驶去。杨国福见车还不停,就急忙爬上了小车的引擎盖,撞击车前的玻璃,却未击碎。王永刚竟不顾杨国福的喊叫,还是继续驾车沿怀远东路向前逃窜。途中,在怀远东路,他慌不择路地又与一皮卡车相撞,之后,继续驾车向西逃窜。到铁路医院十字路口西侧时,他又将骑自行车放学回家的宁大附中学生王晋元(男,17岁)撞倒,仍未停车,继续逃窜,杨国福此时还趴在车的引擎盖上。直到开到橡胶厂南侧人迹稀少的地方,王永刚这才停下车,将杨永福从引擎盖上拉下来,又驾车继续向西逃窜了。
  杨国福告诉记者,他在阻拦王永刚的过程中,右脚拇指被压伤骨折了,落下了残疾。他觉得自己应该获得赔偿,但王永刚抓不着,案件无法了结。
  王国祥:我的孩子腿被撞伤,不仅受到惊吓,身心受备受煎熬,前途更是受到了很大影响。
  伤者王晋元的父亲王国祥告诉记者,2002年12月9日,对儿子来说是一个恶梦般的日子。就在那天,他的左小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当时孩子正在上高二,正是备战来年高考的关键时刻。人常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孩子住院卧床一个多月,回家后又卧床休息了两个多月。高考迫在眉睫,孩子的学习再也不能耽误了!王国祥只好雇了一辆三轮车,每天接送拄着双拐的孩子上学。就因为遭遇了这场灾祸,使原本学习很不错的孩子,结果在高考中受挫,只考上了一般的大学,这让孩子心里充满了苦涩。让不让孩子去呢?思虑再三,他还是让孩子委屈的去了。要不怎么办呢?孩子的母亲得了癌症已经4年,孩子也住院治疗,家里经济拮据,早已是家徒四壁,如果不是亲朋好友和组织上的时常接济,他们一家的日子还不知怎么过呢!如今,罪犯逃之夭夭,孩子治伤花去的一大笔医疗费也毫无着落,腿伤也落下了残疾。怎么办呢?只有期盼着公安机关早早破案,还孩子一个公道。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追捕工作一直在继续
  2月12日,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刑警队副大队长周生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介绍了该案受理的有关情况 。
  王永刚,1967年生,发案当时是36岁,他于1991年3月至1993年3月期间因伤害被劳教过两年。之后在原炼油厂上班期间因违反规定吸烟,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他自己做生意。2002年10月,王永刚在上海拍卖行以3.5万元购买了一辆旧丰田轿车,无牌照。
  2002年12月9日,王永刚就制造了这起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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