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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律行为评析

收养法律行为评析


李永禄


【摘要】儿子被判死刑,儿媳妇改嫁,并将不到3岁的孙子小金龙送他人抚养。于是,爷爷誓要夺回孩子的抚养权,于是双方展开了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拉锯战。
【关键词】收养 法律评析
【全文】
  收养法律行为评析——
  生母与祖父争夺孩子抚养权 法院陷入两难境地
  ——小金龙到底该归谁抚养?
 熊桂林 李永禄 
  [案情]
  最近,在银川市金风区,一起一年多前判决的生母与祖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子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被争夺的孩子叫小金龙,今年4岁。他的父亲叫达有什,母亲叫翠莲(化名),爷爷叫达金成,都是原泾源县村民。就在小金龙半岁时,其父达有什因家务琐事,与岳父发生纠纷,竟将岳父杀死,妻弟致伤。自然,达有什难逃法网,被判处了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从此支离破碎。在达有什被执行死刑之后,已移民吊庄的达金成与翠莲就小金龙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经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确定小金龙由其母翠莲抚养。
  此事本已平息,但却因翠莲将小金龙送他人抚养而使此事兴起波澜。
  2003年3月,年仅23岁的翠莲无力抚养孩子,决定再婚。同年8月,她只得忍痛将小金龙送给马某夫妇抚养,并收下了马某夫妇的1000元抚养费。在将孩子送养时,翠莲未告知孩子的爷爷达金成。
  后来,达金成听说小孙儿被送他人抚养后十分痛心。他多方查访,终于在永宁县找到了收养孩子的马某夫妇,强烈要求要回小金龙的抚养权。并为此,达金成将翠莲告上了法庭。
  达金成认为,儿子达有什已死亡,他要留下孙子这条血脉。当初,翠莲坚持要抚养孩子,他也同意了。但现媳妇已改嫁,却将小金龙送给了他人抚养,这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他坚决要求抚养孩子,可以不要翠莲承担抚养费。
  翠莲认为,达金成家境十分贫寒,老夫妇俩已经年老体弱,她怎能让他们来抚养孩子?况且,正是达金成之子达有什将其父害死,其弟致残,将其家害得太惨了,她不能将孩子交由达家抚养。
  永宁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将收养人马某夫妇追加为本案第三人。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夫妇收养小金龙后,并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因此,法院认为,马某夫妇收养关系无效。因小金龙的生母翠莲未主张收养小金龙,故达金成要求收养小金龙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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