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董事问责路径的新思路
吴建斌
【摘要】在中国公司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失衡,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屡遭侵害而难以救济的制度缺陷的危害日益彰显,必须尽快消除。在公司董事问责机制的集权化的条件下,由于政府能力的限制,以及官员寻租欲望的作祟,董事败德行为无法得到遏止,公司治理结构不能逐步改善,当在情理之中。
公司法修改草案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股东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等制度,公司董事问责机制趋向分权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法制现代化的理念,但具体制度的安排尚欠周延,诸多细节有待完善,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司董事败德行为总有一天会得到有效遏制。
【关键词】董事问责路径 集权化 分权化 经济分析 制度完善
【全文】
一、严峻现实
在中国公司法制建设及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历程中,2004年注定要载入史册并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
公司法实施整整十周年,
公司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在人们的期盼中终于亮相,并引入了大量体现公司法制现代化理念的内容;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长,在宏观经济反转的前提下业绩创出新高,可谓好戏连台。
然而,2004年也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痼疾和证券市场矛盾集中爆发的一年。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股价大幅攀升、牛气冲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股市在年初刚露喜色,转瞬就陷于漫漫熊市,9月初跌入五年来的新低,下半年的众多利好消息,几乎对股市不起任何刺激作用,不仅市值损失数千亿,大批股民深度套牢,众多证券公司及基金机构陷入绝境,而且严重打击了整个社会对于公司制度和证券市场的信心,有人发出“拯救中国股市”、“治市救人”的呼声, 甚至提醒人们“像远离毒品那样远离股市”。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当然是重要原因,但并非根源所在。宏观调控的“点刹车”措施,理当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阻滞国民经济中增长过快的行业,缓和结构失衡的矛盾,有利于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股权分置的弊端人所共知,但非始于今年。中国股市中频频曝光的上市公司黑幕,其杀伤力恐怕远远大于宏观调控措施;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也是在被不法之徒发挥到极致时才严重伤害中小投资者。我们仅举几个人们熟知的例子:新疆德隆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发生“资金链”断裂,以及随后揭露出来的大量关联交易及庞大担保黑洞,不但导致号称中国资本市场第一高手,总资产达到几百亿元的德隆集团顷刻倾覆,股东的损失自不必说,以银行为主的债权人也倍受伤害,最终落到被资产管理公司接管的境地, 还催动了整个股市下跌的速度,北京一位著名经济学家虽在仓促间辞去其关联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难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结局。 此前,新疆另一上市公司啤酒花董事长艾沙由夫调动50多亿元资金哄抬本公司股价,后来同样出现“资金链”断裂,不得不携款外逃,监管部门事后得知在该公司18亿元的银行担保中,至少有10个亿没有对外公告,15亿元窟窿无法填补。消息一经披露,公司股价出现连续14个跌停板。 莲花味精大股东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从上市公司提走数亿元款项,在2003年9月就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但至2004年第一季度末,其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不降反升,累计已经达到近10亿,而大股东莲花集团竟然正在图谋MBO。 曾被爆炒一时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也有一家称为“江苏琼花”的上市公司在上市仅两周,就因未披露无法收回的上市前2500万元国债委托理财事项,而受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来虽然声明由控股股东承担损失,其失信行为对中小企业板块的冲击已经无法挽回。 该板块的诸多公司一方面股票跌破发行价,另一方面有数十人一夜暴富,身价过亿。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据统计,在2004年6、7月间的44个交易日中,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证交所公开谴责的沪深两地上市公司高达26人次,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家公司收到监管层的“黄牌”警告, 真是令人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