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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科学、民主、法治的三位一体

  这个政治文明遗产的利弊如何呢?利的一面,它倡导和合文化,教导人民要与最高权力者合作、和睦,君爱民,民拥君,有利于社会稳定;弊的一面,它压制一切高过君王或上级的才能拥有者,要人民忍受低能的、错误的统治,暴殄天物、耗尽民力终致穷兵黩武、民不聊生,最终就是明清以后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陷入一个多世纪被动挨打、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这就是一种牺牲效率和前进动力的稳定观。衡量之下,利弊分明。
  那么,中国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政治文明遗产呢?因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基本上是家天下的庸人政治。每个朝代的帝王夺取政权之后,并不真正采取选贤任能的政治制度,而是采取嫡长子继承王位制度,并总是奢望自己的家族权势世袭罔替,害怕别人夺取政权。为此,开国帝王总要为起初弱小的王储扫除一切障碍,而最大的障碍就是那些才能突出的人。因为开国帝王知道自己就是依靠才能而不是继承制度才成为帝王的。如此以来,中国历史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循环:贤人开国,庸人继承并亡国,又一个贤人成为胜利的帝王。因此,对这一文化积淀的理解就不能仅仅从国民性、人性上入手,否则必将陷入新的循环论。现在,必须从政权的所有和继承制度入手来看待这个问题。
  因此,现实地看,中国古代产生思想文化专制的罪魁祸首是家天下和嫡长子继承制度,推而广之,是国家政权的独裁制和继任者的选任制度,其次才是儒家思想。因此,近代以来,人们既批判文化思想的专制主义理论如西方的神学思想和中国的儒家思想,又更加重视制度的重建,以民主的选举制度替代战争、政变产生的独裁者和专制的选任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现代的民主宪政国家。在民主的国家里,人人在理论上享有平等的机会成为政权的所有者和执行者,而要使之成为现实,则需要统一的法律标准做保障,而这一法律的精神,是鼓励创新和优秀才能的。
  我们早在五四时期已经批判过以孔孟为首的儒家思想,在上世纪早期建立了孙中山为首的民主国家,颁布了很多法律。经过一个世纪的民主和法治实践,我们逐渐摸索到了政治文明的科学内涵和外延。这就意味着是对我国的民主、法治制度进行更高层次的构建。而此时,必然需要我们清理所有那些仍然发挥作用的、根植于民族长期传统的有害思想。
  对我国政治文明产生最重要影响的本土思想是形成于春秋时期的诸子百家:儒、法、道、兵家等四大学派。儒家重礼法秩序,法家重刑罚秩序,道家重自然秩序,兵家重战争秩序。而所有这些思想,都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君主专制。后人融会贯通,形成中国古代独特的政治文明,这就是中国式的君主专制主义:以残酷的刑罚相威吓、以神秘的君权神授相欺瞒、以貌似公平的伦理道德为诱饵、以尔虞我诈为手段、以杀伐战争为后盾组成的一个漫长的政治骗局,亦即吃人的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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