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坚持将State 翻译为“州”,那么,顺理成章,我们就不能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翻译成“美利坚合众国”,而应当将其翻译成“美利坚合众州”。如果我们觉得不能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翻译为“美利坚合众州”,那又有什么理由将State 翻译为“州”呢?既然我们认为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翻译为“美利坚合众国”是正确的,那么就应当将各个State翻译成“成员国”或“邦国”。
将“成员国”、“邦国”当作“州”,从根本上混淆了联邦制和单一制的区别,混淆了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分权制的区别。在文化上、观念上会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心理暗示,以为美国与中国差不多。这不利于我国法制的发展和完善。
四、威风八面的领导人——“总而统治之”的“校长”
美国法律中有两个重要职务都叫做President,一个是主持合众国行政事务,另一个是主持一个大学的行政事务,习惯上,担任这两种事务的人也被称为President。鸦片战争以来,大清帝国的翻译家们将这个President翻译成“总统”和“校长”——“总而统治之的校长”,这种翻译给人的感觉是:美利坚合众国的President是可以对整个国家的立法事务、行政事务、司法事务以及50个成员国的一切事务实行“总而统治之”的“校长”。这种翻译对中国是有不良影响的。
既然美国有“总统”,可以“总而统治之”,那么我袁世凯、我蒋介石、我毛泽东为什么就不能“总而统治之”呢?既然美国的“总而统治之”的人同时又是美国人民的“校长”,那么我袁世凯、我蒋介石、我毛泽东为什么就不能当全国人民的“校长”呢?于是,有人称蒋介石为“校长”,有人称蒋介石为“总统”,他都乐意接受。于是,毛泽东也以全体中国人民的“总而统治之的校长”自居,要全国人民(不管是大学教授还是不识字的工人、农民、士兵)都要学习他的著作,都要接受他的“总而统治之”,工农兵学商、东西南北中,什么议会、法院、政府、党委、军委,统统要接受他毛泽东的绝对领导,既要将他当做“总统”去敬畏,又要将他当做“校长”去爱戴。
然而,President真的具有“总而统治之的校长”的含义吗?不然,其实际含义就是“主持”或“主持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总统”、“校长”。
上个世纪末,当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的President克林顿先生因为性丑闻受到国会弹劾,有些中国人议论说:“这个克林顿当的是什么鸟‘总统’,搞个把女人还受审判,这样的‘总统’算什么‘总统’?当这样的‘总统’有啥意思?”其实,人家本来就不是“总统”嘛,人家不过是个主持人(President),就像我们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一样。如果克林顿果真如中国人理解的那样是一个可以对全国人民和各种事务进行“总而统治之”的“校长”,搞个把女人当然不会受到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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