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美国法律词汇汉译过程中的文化扭曲

  
  三、想当然的政治部属——“州”
  美利坚合众国开国时共有13个State,现在则有50个State。这些State有自己的宪法、礼法、罚错法和刑罪法,有自己的国会、法院和中央政府。这些State应当如何翻译呢?大清帝国的翻译家们又开始想当然了:既然这State是美国的一部分,当然也就是美国政府的政治下属了,那么,它不就相当于中国的“省”或者“州”吗?那美国是西夷野蛮小国,总的地位也就相当于我大清帝国的一个省吧?至多也就和高丽、安南差不多,略高于我们的省吧?它的下面怎么可能还有省呢?赐给美利坚下属单位以“州”的名号,已经是格外开恩了。考虑到那美利坚的官员对我大清皇帝还算谦恭有礼,格外开恩就格外开恩吧!于是乎,State就被我们高明的翻译家们翻译为“州”了,可怜那50个State就变成如同我们的苏州、扬州一样的“州”了。
  将State当作苏州、扬州一样的“州”有什么不对吗?
  早在周代,州就是被严格管理的一个行政单位,两千五百户为一州。“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賙。”①賈公彥先生疏曰:州长由一个中等大夫担任。
  东汉全国分十三个州,每个州管辖七八个郡。那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立的。三国时代,东吴拥有6个州,辖81郡;西晋初年(公元265年)全国有19个州,西晋末年(公元307年),全国有32个州;隋朝初年全国大约有190个州。这些州开始是直属中央政府的第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后来(唐宋元明清各朝代)成了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居于省(道、路、布政司)之下,但仍然是中央政府的下属单位。州官都是中央政府委派的,都对中央负责,对委任他们的帝王负责。从来没有一个州有过相对独立的地方自主权。怎么能和美国的50个State同日而语呢?
  现在遍布全国的州(作为地名的州)正是由作为行政区划和地方政权的州演变而来的。
  当然,现在的民族自治州仍然是行政区划和地方政权,也已经有了一些地方自治权,但是没有自己的宪法刑法和国会,因此,即使是这些民族自治州,政治地位也不能和美国的50个State同日而语。
  因此,将State翻译为“州”是完全错误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