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中国人在整体上对西方的这种模糊观念,《儒家文化困境》(该书作者是萧功秦,由四川人民出版社于1986年出版)一书的作者曾作了惟妙惟肖的描述和透彻入里的评论。可参考。另外,在《中西文化与文化论争》(该书由曾乐山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一书中,作者对中西文化交流中在中国学者和学者之间、学者和政治家之间、政治家和政治家之间所发生的有关中西文化的论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具有重要的史料参考价值。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文化热”及“文化激进主义”思潮中,相关的分析材料甚多,也需要慎思。 参见杨志玖:《再论马可·波罗书的真伪问题》,载《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百年来我国对〈马可·波罗游记〉的介绍与研究》,载《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1、2期;《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对〈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的回答》,载《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等文。 相关问题,可参见前注14引赫德逊书第十章,第267-302页。石源华主编:《中外关系三百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3-225、229-231页。 前注14引赫德逊书,第247、249页。 由于以上绝大多数学者对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国政治法律文化)欣赏的态度和赞美的的思想,在我们所进行的有关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中被人们较为普遍和广泛地掌握和了解,因此,本文作为一篇学术论文,对于那些常识范围内的知识再不加介绍和引证。对以上所介绍的相关人物对中国政治法律文化的欣赏态度及具体看法有兴趣继续了解的读者,请参见注1引史彤彪书;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谈敏著:《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朱谦之著:《中国哲学对于欧洲的影响》,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忻剑飞著:《世界的中国观》,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王漪著:《明清之际中学之西渐》,台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以及伏尔泰著:《哲学通信》,高达观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哲学辞典》,王燕生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风俗论》,梁守锵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魁奈著:《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吴斐丹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这个书目,受惠于前引史彤彪书之“主要参考书目”,特致谢忱! 例如,在大革命之前夜的法国,浪漫的巴黎贵妇、社会名流、特别是文坛才子,以追求“中国式”的生活方式为时髦(参见朱学勤著:《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尽管可以肯定的是他(她)们对中国的理解,未必就是中国的。在当代,随着环境恶化、生态失衡、人口爆炸、犯罪横行等社会病的不断出现,西方人的对策之一,就是注重从东方价值观中寻取有用的救济资源。尽管这种对东方价值观的寻取,免不了戴着西方文化的有色眼睛,但它在客观上促使中国文化的一些内容被贯彻到西方法律中去,从而既使中国思想可能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因对行为的规范使中国思想影响其观念。 早在1981年在我国所出版的一本介绍美国“中国学”研究状况的书中,“被列出的当代美国中国学研究人员达1045人(其中美国学者530人,华裔美国学者515人),资助这一学科的美国财团、基金会、奖学金团体有794个,有中国图书馆藏的有50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大学图书馆和其他(它)图书馆,研究著作有131种,出版的期刊达120个。”“另据图书专家弗里德·休曼教授的调查统计,仅从1971——1975年的五年中,美国获得中国学博士称号的就有1249人之多。”上海中西哲学与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编:《中西文化冲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由此可见海外中国研究盛况之一斑。 他们探索中国法律文化的部分精辟内容,已经在高道蕴、高鸿君等主编的《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中被收编。另外,孔飞力先生作为一位历史学家和美国最知名的汉学家之一,却通过对中国历史上“1768年妖术大恐慌”的个案的仔细描述和研究,表达了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某种“同情的理解”。参见孔飞力著:《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陈兼、刘昶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他们关于中国法律文化的不少研究成果,国内的相关研究者望尘莫及! 可分别参见亚当·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下),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1974年版;坎南编著:《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第3卷),张雁深译,商务印使馆1961年版。黑格尔著:《哲学史演讲录》(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历史哲学》(特别是“东方世界”之第一篇),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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