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觉得律师界还应考虑如何更好地对大学的法律教育产生影响。现在大学里很多法律实务性的课程都是一些学究气十足的学者在开设,而如果由一些资深的律师来讲这样的课程,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也是这个职业对后来人的一个培养的过程,这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律师应该广泛地开展和法官、检察官的对话,因为大家其实共属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有共同的利益。过去由于官本位,法官和检察官居于官家的位置上,而律师往往边缘化。
但社会地位低的律师收入却反而更高,真正是所谓“重农农贫,贱商商富”。所以法律人之间显得格外的不和谐。我觉得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可以通过更多的途径,建立一个平台来开展这三种职业的对话,大家不断来切磋、探讨,逐渐地能够分享同样一套法律的规则、法律的技术、法律的知识和法律的理念,这种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团结能够强化法律职业改造社会的力量,也能够使得律师这个职业的生存状况得到一定改善。
第二个方面的力量来自学术界。像我自己不从事律师实务,但我还是很愿意思考律师问题,关注律师的生存状态。我们(学者)可以写一些文章,可以发表一些演讲,可以通过大学课堂传递一些有关律师的信息,并论证为什么律师对法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对市场经济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的工作我们过去做的确实不够。学者应当更加深入做一些工作,因为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职业化的建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学理的引进过程,学者一方面在论证建构法律制度的道理,另一方面学者也在广泛的地向社会进行说服,说服社会理解这种独特的职业,说服社会理解律师的独立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学者以后还可以就某些个案进行具体的分析,说服有关方面学会理解法律人的逻辑,而不是一味的以大众的情感来代替司法。应该说,现在学者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正在逐渐提高,这个说服工作的空间也在不断扩大。
第三个方面的力量来自政府。现在有一个令人欣喜的现象,就是越来越多的法律人进入到了我们的政府部门,另外我听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要有一个比较大的举措,要增加职业化的委员,里面就有一些具有法律背景的人,以后就专门从事立法工作和对政府的监督。
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去推动政府工作本身的法治化进程,尽管政府也确实一直在强调,但每当遇到一些重大的问题,我们就会看到政府权力的法治化还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现在“政治文明”的口号比较流行,但什么是政治文明?我觉得政治文明首先就是严格按照一种已经确立的规范行使权力,它的核心就是法治,而法治中间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尊重律师这个职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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