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体制的国家。这样的一种统治,在经过半个多世纪以后,我们面对世界的状况,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在1950年,每个中国人都欢腾雀跃,中国人都沉浸在一个喜悦的气氛中,有一种非常宽松的精神,让老百姓能够不再像秦朝一样在暴政中生存,所以大家想快步进入共产主义。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这种气氛,黄永玉先生在50年代回国的时候就是感受到了。他回来的时候,在天安门广场看到一个解放军警察,就远远的跑去向他握手,说警察同志您辛苦了,我终于回到祖国了。想着是终于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但是,不断开展的运动使我们知道,认识宪政的条件是必要的,法律仍然是必要的,对政府权利的限制仍然是必要的。中国的趋势跟世界的趋势是密切关联的,我们放眼可以发现,设置到宪政问题,有一些趋势在不断地被我们强烈的感受到。这些趋势是什么呢?简短地罗列了几条:第一:是西方的宪政,或者说法制本身的一种正当性、合法性不断的得到强化。这样的一种趋势是非常明显的,可以感受到的。我们可以说宪政或者说法制是发生在西方的,或者说历史的偶然发生西方国家。英国是立政国家,一个人口不多的民族,可以通过法律的权利,使人民能够参与到政治的生活当中。英国最早成立了议会,在1215年英国的贵族集体起闹事,又逼迫国王,英国贵族并不是搞内战,而是他知道妥协,签署一个文件,税收的时候不经过人民的允许不能够收税,这个议会人民是人民的代表——一个口号在英国逐渐的被酝酿,就是无代表不纳税。这个国家必须要严格的按照人民的委托来行使权利,而不能超越这个范围,逐渐形成了英国的宪政体制,在英国中没有一个成文的宪政,但是不妨碍我们称他一个宪政国家。而在前苏联,他们有一个非常好的
宪法。但是我们不能够称它为一个宪政的体制。宪政模式在其他的国家推行的时候,面临相当大的阻力。以中国为例,如何去限制政府、皇帝的权利?历来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皇帝具有一种天然的正当性,他是天子,违反的他的意志就是违反天的意志。我们种种历史的一种资源,在这个国家里面,皇帝的权利的限制始终没有一个制度化的规定,于是,皇帝就变成了一种不受控制的权利,其实他有受到某种限制,像《周礼》、祖宗承继的限制,如果能够有一种独立的力量加以解释的话,就是缺乏一种特殊的限制。我们无法想象这个国家的皇帝到底怎么受到一种严重的限制,更不用受到英国的立宪君主制。我们在学习西方的时候,有没有一个探索?像法国这样的国家是共和制,有一个头,叫总统,过几年可以换一个,我们发现美国的国力虽然不是特别的强盛,但是美国非常有活力。我们就想学习美国的总统制,我们发现他4年更换一次的时候,我们也知道美国这种制度是我们学不了的。后来我们想学习英国,因为英国有君主。考察西洋,发现英国当时是世界最富强的国家,我们受尽了英国的气,就在广东这个地方也是。说世界上哪有如许国家?今天一个瑞典,明天一个意大利,又来了一个葡萄牙。就说英吉利,我们只见过英国人,从来没有什么“吉”国、“利”国人来。这说明当时中国人对西方人的了解非常少。但是枪炮方面的教训,使得我们没有办法对待这种新型的国家,它的确是一个全新的文明,要我们去了解他,后来发现英国这个国家是非常有意思的,他们有君主,他们是一个富强的国家,但是我们最终发现,英国是最不可学的国家,100年前的时候,我们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是模仿西方的制度来修订我们的政治法律制度,就是所谓的变法。使我们的制度跟西方接轨,基本上是前几年加入WTO时做的事情。但是100年前,我们又有一个轮回。我们要按照西方的标准修改我们的制度,比较容易的办法是把西方的法律翻译过来变成我们自己的法律,这种是最好的借鉴方式。像日本、土耳其等都是都用这种方法。土耳其就是把瑞士《民法典》翻译过来,为了使得民法学术能够跟进,他们还把瑞士法院对民法的解释不断的跟进,使得土耳其的法律能够学习到最新的发展状况。日本当年学习西方也是这样的,当时的江藤一鸣,拿了一本法国的法典,找了一位学者来翻译,这个学者是研究荷兰的学者,对法语根本不在行,他说他只能查字典翻几个词,但这个大臣说没有关系,我们只要翻译过来,错一点不要紧,只要加上日本几个字就可以成为我们自己的《民法典》。这说明了一些国家学习西方的紧迫性,学习过程中已经是不得已而为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英国的法律制度不好学。而英国的法律制度很简单,“英国的法律在哪儿”?原来那是一些判例,所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做判例案件的时候,要研究历史上的判例。而我们是地方自治,我们的地方一自治军阀马上割据,演变成地方的壁垒,其实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最好的,绝对是统一,而不是地方分权。因为地方一分权,就出现了地方的一个个小皇帝。我们要建立地方自治,到今天还有一些困难,所以孙中山先生说我们中国人的自由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多到我们像是一盘散沙的程度。可以说我们今天的制度中间许多的弊端或许跟中山学说(尤其是晚年的学说)有密切的关联。政党和国家之间的地位,领袖的地位和老百姓整体的一个看法,到今天依然可以看到中山先生某些思想痕迹的问题,我们说地方自治是英国的政治制度非常重要的传统,但是我们不可学。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立宪君主制,我们当初看到了“君主”这样一个现实,我们没有看到他的君主是要受到限制的,君主只是虚位、礼仪、民族的象征,当时我们的国家也能把我们的皇帝变成民族的象征,当然,当时可能有人的想法是,如果在清朝的时候是一个汉族人的政权,可能情况会好得多,但是当时是满族人的政权,但是对满人不满的书到处流传,使得汉人和满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化,所以,就说如果当时的政权是汉族人的政权,皇帝会和老百姓有很好的交流,但是我对这种看法是不敢苟同的。英国这种体制是不学的,我们学不了。最后我们转到了德国,大臣看到可以学的体制,我们希望富国强盛,像帝国主义后起的国家,能够在世界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分量。这是我们当时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的目标,所以中国的体制越来越朝向德国、以及学习德国而发展起来的日本,无论是政治体制还是法律体制,德国在中国的一个进化的过程中发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回到今天这样的时代,有许多问题,西方的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可以说得到了越来越多强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要看到这个趋势的另外一面,也许跟民族主义有密切的关系,随着西方制度在全球的传播,导致并不完全是全世界的人民都心悦诚服都愿意去接受这样一套制度。或者说这套制度在许多国家引进的过程中,由于它没有办法发挥在原始国家的基本作用,所以导致人们信心的丧失,由这样的制度引进的人,也开始逐渐不再相信我们应该走这样一套道路,在中国我们经常说康有为、梁启超、包括严复,这些人到晚年都开始转向保守,转向对儒教文学的倡导。开始发现西方的制度在改变我们的制度的同时,也被我们的制度所改变了。异地的东西到了中国,将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外来的东西不经过本土化的改造,就没有办法在中国立足,而被改造了的东西已经变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