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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


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204页。

学说上采用这种称谓的,可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增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08页以下。

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9页。

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第236~237页。

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8页。

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8~159页。

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9页。

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第237~238页。

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译,第471~472页。

阿部彻:《遗嘱的解释与要式性的调和》,载加藤一郎、米仓明:《民法的争点I》, 第251页。

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译,第458~459页。

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3页。

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9~160页;另外可参照内田贵:《民法I(总则·物权总论)》,东京大学出版会1996年2月第4刷,第221页;矶村保:《法律行为的解释方法》,载加藤一郎、米仓明编:《民法的争点I》,有斐阁1985年版,第30~33页;邱聪智:《民法研究(一)》(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38页。

邱聪智:《民法研究(一)》(增订版),第35页。

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62页。

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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