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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

  

  现代社会创造了隐私,创造了隐私权,隐私才得到了保护;许多善良和天真的人这样告诉我们。但是,为什么要创造出隐私?而且,只要我们睁眼看一看,正是那创造了隐私和隐私权概念的社会条件也创造了隐私的另一面,黑暗和残忍的一面,对隐私的残酷剥夺和剥削。
  是的,在初民社会、乡土社会中是没有“隐私”概念的。5在一个关系密切的群体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不存在作为事实的“隐私”。由于没有现代传媒,信息和知识基本是口耳相传,许多事都保持在各自不同的“圈子”里面,事实上的“隐私”随着人际关系的差序结构而存在着。而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一个隐私概念,也许并不是因为传统社会中没有没有隐私,而恰恰是可能由于传媒的出现、市场的出现,以及市场和传媒的结合所产生的那种巨大的压迫人的力量;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将隐私作为一种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将一部分个人生活置于他人和公众的干预之外,也许恰恰是反映了隐私的稀缺。然而,当法律划定了这条不能触动的界限之际,不也同时就划定了可以肆无忌惮剥夺和剥削的界限吗?
  因此,我们看到了一系列悖论:一方面,我们不能当面问一位女性的“芳龄几何”(这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恐怕也只是不到十年的事),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在电视、电影中看到那些很难和孩子、父母或朋友一块观赏的“镜头”,在街头巷尾,你也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那将以最现代的方式展示人最为原始的隐秘的“毛片”;一方面,在美国,女性人工流产已经成为受宪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而另一方面,这种权利是在最高法庭的公开辩论后由大法官来确定的,并不时还需要大法官或国会或政府的干预;一方面,同性恋被认为是个人的隐私,而另一方面,同性恋者又为他们法定权利和婚姻而招摇过市地走上街头和议会。请注意,我并不是在指责什么,也不意图指责什么,这就是社会,也许是一个并不很糟糕的社会。我仅仅想指出的是,现代社会陷入了一种巨大的精神分裂。而传媒,如果一定要说它的功过,那只是强化了、加剧了这种分裂,并将这种分裂的艰涩和痛苦以更强烈的方式展现在我们眼前,然后,又毫不悔改地“继续操练”。
  因此,在我看来,这一事件触动公众的又不仅仅是他/她们与戴安娜形象之间那种难以分解的情感关系(因此不存在这种情感关系的多迪和司机被遗忘了);在对传媒的一片谴责中,确实,本文第一节所辨析的戴安娜是否真的为传媒所杀,这个问题对于公众实际上已不重要(而仅仅对那几位倒霉的记者重要)。并且,在一种象征的意义上,由于传媒曾展塑了一个幸福的和一个痛苦的戴安娜,我们也的确可以说是传媒杀死了那个作为符号的戴安娜。因此,在这一片对传媒的谴责中,我听到了生活在传媒时代的人们对戴安娜的悲剧——因传媒和隐私而引发的生命的,而不是死亡的,悲剧——引发的对人类自己荒谬、悖论式的难堪境地的质疑。也许,戴安娜的生和死正是这样一种现代人类生存境地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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