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
朱苏力
【关键词】无
【全文】
——从戴安娜之死说起
一切都四散了,再也保不住中心……
――叶芝·《基督重临》
1997年8月30日午夜,倍受公众和传媒(或者应改为传媒和公众?这是一个问题)关注的英国王妃戴安娜魂断巴黎;一个星期之后,英国举行了据称是继邱吉尔之后本世纪最隆重的葬礼。在备享哀荣之后,戴安娜的灵魂将得到安息。然而留在她身后的这个世界却仍在为她和她的死而不安,以致于远在东方的《天涯》杂志要为此发表一个专论,以致于我这个只能算是知道戴安娜名字的法律教授也居然要开“机”而不是提笔为她之死写下这篇与法律似乎关系并不大的短文。
一
许多人将戴安娜之死归罪于传媒,戴安娜之兄查尔斯·斯潘塞更明确指责报界手上染有戴安娜的血。但是,这种情绪化的语言不应影响我们对这一不幸事件本身的考察,以致于迷失在语言构建的迷宫之中。只要仔细看一看有关报道,就会发现,即使是那几位追逐戴安娜的摄影记者,也并没有造成戴安娜的死亡,最多只是引起戴安娜死亡的一个因素。司机体内的过度酒精(超过“正常”范围两倍多),超高速的行车(每小时160公里),以及死者未系安全带(唯一系了安全带的保镖活了下来),我想,如果不为感情所迷惑,任何人都可以判断,这些才是造成车毁人亡的真正的和最根本的原因。酒后驾车和不系安全带与记者的追踪毫无关系,也是为法律甚或是现代公共道德所不容的;高速行车也许与试图摆脱记者有关,但这也不足以构成在市区违章超高速行车的一个充分理由或借口,毕竟,可厌的帕帕拉齐式记者的亮闪闪的镜头并不是匪徒的黑洞洞的枪口。因此,就戴安娜之死而言,我认为责任应当由酗酒的司机和要求或至少是默许了(对于这一点,我们也许已永远无法知晓)高速驾驶的多迪和戴安娜来承担。说记者杀死了戴安娜,如果不是非常不公平,至少也是一种修辞。事实上,法国警方也仅仅宣布对这些记者是否构成“非故意杀人”或“见死不救”进行调查,至于能否真正提出指控,乃至即使提出指控后能否最后成立,都还是个问题。如果事实真的大致如新闻报道所言(我们的判断还是将不幸地取决于传媒),那么,我敢预言,对这些记者将不了了之,他们最多只会受到一些象征性的处罚。
我并不试图为这几位摄影记者开脱责任。就这一事件而言,他们有“责任”。他们的令戴安娜讨厌但无法逃避和躲藏的镜头;车祸发生后他们没有首先救人(尽管这仍并不一定是他们的法律责任,而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道德责任,因此不是强制性的),却抢着摄下可以赚钱的照片;他们甚至可能妨碍了救援人员的及时救助活动;这些也许都是他们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应当受到某种行政和/或职业的惩处。但这毕竟不是对戴安娜之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