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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教授浙大对话实录*

  苏力:婚姻过程中,求偶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许多时候我们也许认为自由恋爱更幸福,但是现在有许多调查,北京市有个调查,调查了从三十年代结婚的人到九十年代结婚的人对婚姻的幸福程度比例程度大致是一样的,都是45%左右的人觉得自己的婚姻幸福。三十年代的包办婚姻很多,九十年代基本上全都是自由恋爱,但是幸福程度差不多的!这是很令人吃惊的。很多时候自己很难知道自己创造的制度是不是比以前的制度更好。
  提问6:朱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您好像是学法律史出身的,(苏力:对)而且我们好多法学家也是学法律史的。但是我最近看的一篇文章——美国二三十年代的一篇文章《法律教育中的社会目标》(Social Objectives in Legal Education)——表明,在美国的法学院中几乎都没有将法律史列为一个必修课程。作者认为,历史它只有在用来评价现今的特定的目标时候才会有作用,除此之外它一无用处。那么您觉得历史在我们的法律教育中应当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苏力:我觉得美国法学院没有历史课,但实际上处处都有历史,因为她的案例法都是从历史上来的。你看美国宪法,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始——那是1804年的案件,这么一个案例下来就是一个法律史。因此它既是学法律,也是学法律历史,同时也是学法律理论,这三个是不可分割的。而我们中国分的太细,我们在学法律历史的时候要么是一种考据主义的法律史,要么就是脱离史实的空泛议论,缺少一种强大的理论力量将我们所掌握的材料进行解释,因此会觉得挺枯燥的。
  实际上学历史——你如果真的有一种理论能力的话,在历史当中学到的东西有可能比一个纯粹的学理论的人明白一点,因为他很接触到的是活生生的东西。就是像梁祝这样的故事,我在这里实际上谈的就是历史,要用理论的力量将历史当中真正对我们有启发的东西提炼出来,这就是理论,所以不要说学历史就没有出息或者其他的。
  提问7:听了今天晚上朱老师的讲座之后,发现以前流传的种种的关于朱老师的——比如口齿木讷,或者说是不善演讲,很难接触,我觉得这些都是片面之辞。(笑)听了今天晚上的讲做之后,我觉得自己的体验最重要,大家都知道了朱老师每天晚上都是睡觉的,(笑)朱老师,昨天好像是您的生日?(苏力:对。)我是从作者简介中看到的,您说自己“是出生在“愚人节”,所以特别笨。
  苏力:嗯,说实话我觉得自己不聪明,只有在读书的时候还有点小聪明。日常生活中我是比较木讷,我不会与别人交往。我记不住别人的名字,我觉得同别人交往非常痛苦。我不知道怎么样和别人去说话,我只能够谈学术的问题,不能够谈生活的问题。我谈得最多的就是“你近来好吗?”然后就开始谈学术问题了。(听众笑)这就是“非常笨”的问题。但是笨有笨的好处,和大家一起做事情大家不会讲“你这个人诡计多。”不会去猜你,相反,你做事很容易。这就是博弈论在里头,就是简单的时候别人也简单的对待你,复杂的时候别人也会复杂的对待你,简单的时候反而容易成功——信息就是更准确的。
  提问8:苏老师,我想问这样一个问题,从边缘到中心。是不是在司法中也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朱老师自己好像涉及边缘性的东西特别多,那么在制定法律和法规的时候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呢?我很想知道的就是这是怎样的一个过程,以及我们怎样正确对待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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