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随想
朱苏力
【关键词】无
【全文】
学友从西北来京,自然免不了问及其他多年未见的学友。当谈到Z君,说是Z君现在在西北某省城当律师,收入颇佳,一年下来,也有个二十几万的收入;但Z君如今正打算转移战场,到京城来。理由是,要“赚大钱”还得到京城或沿海城市来。
学友走后,Z君的消息引起我一些思考。不,是一些关于法学教育问题的反思。
近年来,法学教育一直是我的关注之一。在一些相关的文章和一些有关的法学教育会议上,我都大力主张改革法学教育,而我所借助的材料和参照系主要都是发达国家的经验。尽管我一直提醒自己重视法治的“本土资源”,强调对中国当代社会变革的关注,但是,这种理论上的关注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能贯穿自己思考的始终。在法学教育问题上,我主要考虑的是作为整体的中国正在形成的市场经济,考虑的是北大、人大这样的位于中国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精英法学院,考虑的是这样的学校培养的人才是否能适应中国迅速发展的工商经济的需要。
我并不认为我以前的观点就错了,但是在Z君的战略转移面前,我发现我还是忘记了“中国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大国”这个基本命题,也忘记了任何知识都具有的“地方性”特点,即一种知识的有用与否以及能否真正运作受到该知识所运作的社会语境的限制。
同样都是学法律,也同样从事律师行当,学法律者的自然禀赋也不会差距太大,然而在不同地方从业,在排除其他因素之后,我们就会发现,律师的收入会有相当大的差别。难怪Z君会考虑做一个人生事业的战略转移了。再理一理当年的同学,无论他们当年来自城市或乡村,除了出国的外,所有的(而不是几乎所有的)如今都在城里工作,而且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其他少数也都在一些省会城市工作。
近来,我到中国中部某省进行调查。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江汉平原上的某县法院,我得知它只有两个正牌的法学院本科毕业生;该县共有40余名律师,大多不是法律院校毕业的;在该县的乡一级,约20个乡镇的司法所只有一名非法律专业毕业的专科生通过自学刚刚考试获得律师资格,但据说,如今也准备离开乡,到县城发展,理由同样是收入。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鄂西某县,全县只有8名律师,在乡一级的司法所则没有一个律师。
这种状况是否由于法学教育不发达造成的呢?未必。自80年代中国的法学教育一直以高速发展着。而且,作为法律教师的我也得知,每年学校的本科和硕士毕业生都面临着找工作难,但是所谓“难”仅仅难在要想在大城市和中国东部找一个收入比较像样的职业。我就知道每年都有很多法律系毕业生进了各种企业和机关,从事的工作并不直接同法律甚至未必同法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