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苏力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接受采访的记录稿
朱苏力
【关键词】无
【全文】
问:第一个问题,我想问的就是你的学术贡献的标准是什么?
朱苏力:关于学术贡献的标准,可以以顾准为例,在他当时的条件下,能够研究市场经济为什么比较好;计划经济为什么有问题;近代以来费孝通是有学术贡献的,他创立了人类学的中国学派,影响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发展,使中国社会学在三、四十年代已经进入世界前列,这个是很了不起的。其他方面还是比较欠缺的。
所谓学术贡献,比如说最近的到中国来的纳什(?)他是有“学术贡献”的,虽然他只研究了几篇论文,研究的是数学,研究了《博弈论》,得出了纳什均衡,这是被广泛运用的理论;还有科斯研究企业性质之类的,就是学术贡献。
我并不认为“学术贡献”比社会贡献更重要。社会贡献也很重要,我依然非常尊重毛泽东、邓小平等革命家的,但作为学术人,我认为在学术上,我们中国现在欠缺的是什么呢?社会科学太欠缺,我们喜欢谈宏大的理论,我们缺少精细的研究。特别是精细的研究当中,我们能从中抽象出一个理论,能解决比较多的问题的,能够演化出比(???)较多的市场的,我觉得这就是学术的贡献。这方面,中国还是比较欠缺的。
我们对中国社会不太了解,中国的许多问题基本都是“大话式”地去讨论,缺乏比较实证、细致的研究。
问:你的意思就是说缺乏一种实证的研究,一种实用主义的研究。
朱苏力:不光是实证的研究,有很多东西也没有办法实证,包括自然科学有的都没办法实证,“大爆炸理论”,我们不可能再爆炸一次,像“进化论”,我们不可能再把人退回到最初的原努生物,再让他们重新进化过来,但他们的理论基本是科学的理论,是具有解释力的。
问:学者的研究方法或研究经验的问题。按照我的理解,你在今天的讲座中在传播、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惯彻一种科学的精神。但是,学者进行研究特别是对社会科学的研究比如是法学,需要很强的社会关怀,就像赵晓力,在给您的《法治及基本土资源》所作序当中指出的,既希望保持一种冷静的理论陈述,又免不了满足于法制的现实,这种“入世”与“出世”的两种对立的研究态度,相对的风格应作如何加以统一?
朱苏力:其实在这个意义上说我是比较“入世”的,但在中国当代法学家当中,我又相对比较“出世”。但是如果作为学者来说,我是比较入世的,因为中国现在需要关心解决许多具体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是自己如何主动地去把握,要找到自己的位置。如果我是一个律师,我肯定就要出世;如果我定位是一个学者,我就要相对比较“出世”一点。因为我是要诊断社会的问题。这个社会的问题并不是社会说这个问题是重要的,而是我在这个社会中,我认为这个问题对于我,对于这个社会是重要的。因此,这个选择实际上是学者的选择,而不是说,社会上现在流行下岗工人,那就只有关心下岗工人。那我为什么一定要关心下岗工人呢?也许我认为中国最重要的问题是要解决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问题,企业法的问题,
公司法的问题,解决股票上市的问题。那这个对我来说就是最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必须是自己,从自己生活经验中得出来的,并没有高下,不是说研究“分配不公”之类的问题就更高尚、更重要。我不认为是这样。一个人不可做他想做的事,而只能做他能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