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WTO体制下我国外贸面临的环保挑战及对策

  (3)纺织品与服装。由于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日益发展的环保运动,环境因素也逐步成为纺织品贸易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为了减少水污染,促进环保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欧盟已决定采用发放纺织品生态标签的新标准,该标签的新标准将于2003年5月底生效。给纺织品粘贴生态标签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欧洲纺织品生产商,同样也适用于第三世界国家的纺织品生产商;生态标签对纺织品的要求涉及织物(棉花、羊毛、聚酯等)和纺织品的加工过程(例如对不同化学试剂的使用)以及使用合格性(如洗涤、烘干染牢度)等方面的标准。与欧盟市场上纺织品服装领域的其他“绿色”标签相比,生态标签要求更加严格,对产品各方面的限制内容更加广泛。除家用纺织品和服装之外,生态标签还将张贴在其它诸如手帕、围巾、购物袋、帆布背包及皮带等其它配件上。
  (4)化学产品与医药品。此类产品出口主要受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的化学品管理、对进口新化学品的管理、对农药的管理、对合成洗涤剂的管理等规定的影响。如荷兰2000年颁布法令,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甲醛的产品进入荷兰。[2]
  中国入世后,由于资格因素而导致的贸易限制问题将会减少,但由于与环境有关的技术性因素而导致的贸易限制问题依然会很严重。这一方面是因为WTO环保贸易条款为多种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开辟了“灰色区域”,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环保法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去甚远,企业环保意识较差、环保技术水平较低,造成了我国的环保产业普遍落后的局面。
  3.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我国面临污染环境的产品输入的严重威胁,也面临国外传染病和病虫害的威胁,在我国南京、广州、上海等地还陆续发生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事件。此外,一些发达国家由于重视环保,限制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导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一些企业通过投资方式向中国大规模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使得高污染产业在我国引进的外资中占有很大比重。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以旧顶新、以次充好,把国外严重污染环境、早已淘汰或被严格禁止使用的设备作为资本投入项目。当前,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落后地区为了尽快摆脱贫困和落后,在吸引资金、寻找项目上,完全不顾当地的生态特征,对“污染转移”的项目也大开绿灯。
  二、应对措施
  1.完善国内相关法制
  截至目前,我国已先后颁布环境保护法律7部,资源保护法律10部,有关法规、规章1000余部,缔结和参加国际环境公约30余项,环境标准400余项。[3]但是,在入世后,我国与国际社会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更为频繁,为保障我国的环境权益不受破坏和侵犯,保障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应加快对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修改完善,尤其要重视填补环境法律的空白并使之与国际接轨。为此,应做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