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东权的原则与内容
由于任何一个公司都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而每一股东的出资又往往是不一样的,又由于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由此决定了股东权的两项基本原则,即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和股东权平等原则。[4] 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对于股东权来说是至为重要的,它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于公司之债务或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其他责任,或曰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正是由于股东权的有限责任原则才使得股东能够无后顾之虞地向公司投资,才使得公司能够募集资本,扩充规模。股东权平等原则是指任一股东所享有之权利与负担之义务均属平等而无差别待遇或歧视,即所谓同股同权。但股东权平等事实上是指按照股份数额的比例而言平等,并非按股东人数的划一平等,因为如前所述,每一股东的出资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一致的,股东只能根据其对公司的出资额的比例来具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所以每一股东实际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取决于其出资比例,但每一股份所代表的权利是平等的,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并不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优越,尽管在事实上持有较多的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在公司得到实现,但这种差别是由表决规则决定的,而非由股权差别决定的。
股东权的内容即股东权具体包含哪些权利,各国公司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
公司法》第32、33、35、38、102、103、110等各条对此也有相应规定。依各国立法经验,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其中,第1、2、3、8、9项为股东权中的财产权,第4、5、6、7、10、11、12项为股东权中的管理参与权。
如前所述,股东权的作用具有间接性,因此股东大会的职权直接决定着股东权的实现程度和实现质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内容也即股东大会的职权涉及以下诸项: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经营方针是指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方针,投资计划是指公司为获得预期收益而进行短期或长期投资的计划,它们是股东投资的前提,是股东为减少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利益的基本保障,也是出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利益的需要。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报酬的事项。董事是董事会的成员,而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至为重要。董事会成员人格素质与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董事会职权的行使,进而影响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所以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如何向董事支付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监事会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董事会并立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监督机构,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能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取决于监事的素质与能力。监事会的监事是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两部分组成的,故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那一部分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但所有监事的报酬支付事宜均由股东大会决定。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大会在听取董事会的报告后依法决定是否予以批准,这是股东行使股东权的重要内容。股东可借此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这也是股东大会的法定报告事项,是股东通过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工作,考察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负责人执行职务的情况。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和决算方案。年度预算方案是指公司在未来年年内现金的收入、支出、结存规模以及资金筹措安排的预算方案,年度决算方案是指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尚未批准的公司年度会计报告,它们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股东是否能够获得股利,所以均需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决定是否批准。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是指公司当年经营盈利时对缴纳税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后的利润,所预先拟订的每股股份可以分配多少股利的方案,亏损弥补方案则是指如何补足过去年度的亏损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经营,故应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拥有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全部股份金额的总和。由于注册资本是由全体股东的出资构成的,所以如公司资本因某种原因需要改变时,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来作出决定。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是公司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公司的资金短缺困难,但同时也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和风险,影响股东利益的实现,因此需由股东大会对此作出决定。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涉及到公司本身的存续与否,或涉及到公司资本额的增加或减少,从而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利益和投资目的,因此均需由股东大会作出相应的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关于公司组织及其行为的基本准则的文件,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是由公司发起人制定、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的,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往往涉及到公司的重大事项,故应由股东大会讨论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