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官员化是政令不通的重要原因之一。县长们总是觉得乡镇干部和部委办局的干部不太听话,市长们又有可能觉得市级机关的干部和区长、县长们不太听话,省长们又可能觉得厅长们和市长们不太听话,而国务院的领导有时也抱怨下面的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原因何在呢?这不能怪下级干部素质不好或者私心重,这应当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找原因。
被选举者应当服从选举者,选举者制约被选举者,这是政治学的基本原理。而在我国现阶段,上级政府往往是下级官员选举的,被选举的上级官员又反过来向选举他们的下级官员发号施令,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在这种体制下,政令不通是正常的,政令畅通反而是不正常的。
要想政令畅通,就必须改变人民代表的结构,改人民代表官员化为人民代表民众化。如果全国人大的组成人员的主体是民众而不是省部级干部,全国人大产生的三院一委的权威就会立即上一个大台阶,省部级干部就不会再有“你是我选举的,我干吗要听你的”那样一种心理状态。同样道理,地方人大的组成人员的主体如果是民众而不是官员的话,下级干部对上级也不会有“你对我太严,我下次不投你票”的心理状态,上级对下级的权威会大大提高。⑦
小孩子玩游戏,伸出巴掌代表布,伸出拳头代表铁锤,伸出两根手指代表剪刀。剪刀可以剪布,布可以包住铁锤,铁锤可以砸烂剪刀,游戏有声有色。而在我们的政治结构中,上级、下级和民众之间并没有形成铁锤→剪刀→布→铁锤的关系,而是铁锤→布→剪刀→铁锤的关系,让铁锤砸布,让布包剪刀,让剪刀剪铁锤,所以政令不通。
如果让中央政府当大铁锤,让地方政府当小铁锤,让政府办事人员当剪刀,让民众当布,让人民代表当帆布;或者让民众当水,让出席全国人大的人民代表当火,让中央政府当金,让地方政府当木,让政府办事人员当土;那就不愁政令不通,也不愁下情不能上达。而要做到这一点,人民代表民众化是关键。
人民代表完全民众化可能有困难,但是至少应当做到:省、部级干部不当出席全国人大的人民代表,州、厅级干部不当出席省级人大的人民代表,县级干部不当出席州级人大的人民代表,乡级干部不当出席县级人大的人民代表。
九、人大经费法定化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需要多少活动经费,既不能由每个人大自己说了算,也不能财政给多少就用多少,应当有一个法定的标准或者额度。在实际工作中,经费没有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人大的正常工作,还威胁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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