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房地产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现在,严禁上市达6年之久的房地产企业终于有望上市。过去认为房地产上市会导致泡沫增多等不利因素,但随着证券市场容量的增加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交易,客观上需要有更多的上市股票供其选择。因此房地产公司上市会活跃整个股票市场,同样也会有助于房地产公司投资的多元化。
3、在其他投资、融资项目与房地产相交的领域里,律师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代理中外投资者办理房地产折价入股或作为合作条件进入中外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的法律事务;办理房地产产权的界定;办理房地产权证抵押融资服务;办理房地产托管法律事务等。
4、办理房地产产权流动中的各项法律业务。虽然房地产在物态上属于不动产,但随着房地产产权的进一步明晰,房地产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房地产在“权态”上也正日益显示其活跃的流动性。在企业的收购、兼并、破产、清算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的权态在流动;在债权债务重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的权态在流动;在抵押、担保、典当、变卖、拍卖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房地产的权态在流动。权态的变化引致法律关系的变动,为律师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法律服务空间。
5、所有的房地产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争议或纠纷,形成诉讼或仲裁,都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
五、房地产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首先,从律师知识结构的角度来看,律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I型律师、X型律师和T型律师。I型律师的特点是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纵向系统,横向专一,仅为法律,字母I象征其强调纵向深入;X型律师的特点是系统掌握法律和其他一门专业知识,且两门专业知识有交叉点和结合部,字母X象征其双重性和交叉结合;T型律师的特点是法律专业知识系统深入、横向知识广博,字母T象征其“一专广识”。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需要的律师应该是同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的X型律师和同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广博的与房地产领域有交融关系的各类知识的T型律师。另外,从律师的执业道德角度来看,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应该具有敬业和精业精神。对待客户委托的每一件事,都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待房地产领域发生的新问题,要认真钻研,求实务实。
其次,从律师事务所的层面来看,随着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其对法律和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正是基于这种需求,在“万金油”式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诞生了一批以房地产法律服务为特色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行业特色涵盖了许多更为具体的专业,对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了进一步细化专业的要求。另一方面,房地产权态的流动性使得房地产的作用可以渗透到经济活动的诸多领域并与之交融,如房地产的证券化、房地产的金融化和房地产的国际化等。这种房地产与其他经济领域的交融化,向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高层次规模化和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才能适应房地产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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