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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仲裁事业的新辉煌

迎接仲裁事业的新辉煌


史建三


【关键词】仲裁
【全文】
  迎接仲裁事业的新辉煌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六周年
           ――史建三――
   作为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实施已满6年了。6年来的实践证明,《仲裁法》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解决纠纷的一部重要法律。在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即将入世的背景下,《仲裁法》将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为扩大中外经济技术交往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国的仲裁事业将迎来新的辉煌。
  首先,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性的加深,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推行,为中国仲裁事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日期的临近,中国已承诺将在外资政策、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迈出更为开放的步伐,由此将产生巨量的涉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易活动并不可避免地引发相应的经济纠纷。
  其次,涉外仲裁将逐步成为解决涉外经济纠纷的主流方式。中国入世意味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伴随着中国与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国际贸易纠纷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投资纠纷、国际劳资纠纷、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环境保护纠纷也会日益增多。有关交易合同中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将更多地采用仲裁方式而避开诉讼方式。因为:
  1、 鉴于中国解决争议的法律法则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又鉴于不同国别的经济主体之间在经济交往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时,谁都不愿意将最终的裁决权让给对方的司法机构。因此,选择一个中立的、独立的、民间的仲裁机构,并由当事人自行指定其信得过的仲裁员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无疑是双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方法。
  2、 仲裁裁决的执行在世界范围内要比一个国家的法院判决容易得多。在国际上,仲裁的效力实际上超过法院。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已参加联合国1958年的《纽约公约》,承认并执行缔约各国的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这是公约所规定的国际义务。法院的判决在本国的效力当然勿容置疑,但是当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判决结果需要到国外执行时,如果两国之间没有签订相关的双边条约,对方可以不予执行。目前,与我国签有这类双边条约的国家不多,且多是小国。而仲裁裁决则不然,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以被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和执行。这也就是涉外仲裁将成为解决涉外经济纠纷的主流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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