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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习中的阅读

  有鉴于大学训练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研究生的方向越来越往偏狭的路上走,这样将要造成许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学者。芝加哥大学经济史家John U.Nef创立了社会思想委员会。该系认为训练思想的最有效的办法是由独当一面、世界性的、在自己专业有重大贡献的一流学者带领学生精读有深度、涵盖广泛的经典巨著。第一年的研究生,通常在开学不久须与系中各位教授商定“基本课程”的书单,这个书单大致包括十五、六部原典。书单因人而异,但通常是依据下列两个原则拟定的:(一)不包括自己将来专业中的经典著作。因为,自己专业中的著作,系中已假定学生早晚是要精读的。如果初涉阶段不阅读其他领域的原典,那么以后很可能就不再会阅读了。而培养人的思想创造能力的最有效的途径不是在他学术生涯中使他尽早变成一个对几件事情知道很多的“学者”,而是使他能够在学术生涯的形成时期产生广阔的视野与深邃的探究能力。这种视野与能力不是一开始就让他局限在本行之内所能达到的。(二)书单中通常要包括哲学、宗教、史学、文学、社会学或经济学方面的原典,也就说研读的著作不可只限于一个学科之内,每个学生的知识面要尽可能的广阔。一个希望献身哲学研究的学生,他的书单中要包括文学、史学、宗教与社会学的原典;而一个准备钻研法学的学生,需要阅读的书籍也必须包括非法学的原典。
  这一训练方式给人的启示是深刻的。哲学家波兰尼(Michael Polanyi)认为创造思维是“集中意识”(focal awareness)与“支援意识”(subsidiary awareness)的相互激荡。集中意识明显而自知;支援意识隐蔽而无法明说,但是,“支援意识中可以意会而不能言传的知识是头脑的基本力量”,所谓“灵机一动”、“创意火花”通常由此而来。“性相近,习相远”,每个人的后天积累,是无法流通的独占资源,激活它就“垄断”了自己独一份的“支援意识”。“支援意识”的来源正是博览的积淀。对专业的阅读可以获致某些解决专门问题的材料,但是,广阔的知识铺垫却可以给人一种左右逢源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在资源比较丰富的探索中,才有可能获得有深度的原创思想。达尔文研究生物演变的现状,前后凡三十多年,积累了无数材料,想不出一个简单贯穿的说明。有一天他无意中读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忽然大悟生存竞争的原则,于是得物竞天则的道理,遂成一部破天荒的名著。
  所以,博览可谓精深的前提与基础。对于法学学生而言,阅读经典著作的范围必须延伸至相关与不相关的领域。所谓“开卷有益”,某项知识可以是速成的,可以通过专门的阅读获致,但是某种能力与思想却绝非速成的,它们总是以林林总总的知识为铺垫的。研究法学者,如果不对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有所了解,是不可能获得较为全面的观点与较为深刻的思想的。同样,在法学领域之内,研究部门法的学人,如果没有公法的知识积累,是不可能形成深刻的学术论点的;而研究公法的学人,如果没有部门法学的知识,往往会提出一些假问题或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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