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要通过市场进行社会资源配置,而产权交易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产权交易市场化得到长足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把产权交易作为寻求发展的一种经营手段,从而为外商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众多的并购目标企业。
外商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合法性问题,已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中得到了确认。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体改委、
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国家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
二、外商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有利之处
外商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有利之处表现在:
1、迅速进入中国并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
通过并购进入一个新市场,企业就可以有效地降低这种进入壁垒。
2、并购大幅度降低了企业发展的风险和成本。投资新建的方法并不仅仅涉及到建设新的生产能力,企业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获取稳定的原料来源,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开拓和争夺市场。因此,这种方法涉及更多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风险较大,资金市场所要求的风险成本较高。在并购情况下,企业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原料来源、销售渠道和已占有的市场,资金市场对原有企业也有一定了解,可以大幅度减少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和成本。
3、并购充分利用了经验曲线效应。运用并购方式发展的另一巨大优势是取得经验曲线效应。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发展时,不但获得了原有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各种资产,还获得了原有企业的经验。企业通过并购能够实现经验共享和互补。这里的经验不单包括经验曲线效应,还包括企业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管理等方面的特长,也包括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在以上各方面、各分部之间实现共享或取长补短,实现互补效应。
4、有效利用中国被并购企业的相关经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