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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并购的调查内容
  (一)目标企业或其附属企业所在国(东道国)的外资法性质
  1、东道国外国直接投资法规,包括:
  (1)东道国关于国民、居民、非居民的定义;
  (2)外国直接投资通报和屏障控制;
  (3)外国所有权控制:a.包括所有权比例限制; b.投资方式控制(如证券、债券或其他投资利益); c.地区和行业控制(如敏感地区和行业,国家安全、航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银行、自然资源等);
  (4)股份转让限制;
  (5)对公司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国民或居民的要求;
  (6)外国投资优惠;
  (7)对公司被并购后的产品有无本地化要求。
  2、外汇控制规定
  (1)外国资金进出东道国的限制情况;
  (2)汇率控制情况;
  (3)利润汇出控制情况;
  (4)硬通货币的流通和控制情况;
  (5)外汇报告制度。
  (二)目标公司组织和产权结构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或相类似的信息(包括所有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其它直接或间接拥有某种利益的组织形式)。
  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文件及补充条款。
  3、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补充文件。
  4、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记录。
  5、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股东名单和已签发的股票数量、未售出的股票数量。
  6、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股票转让记录。
  7、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与相关的股东、或第三人签署的有关选举、股票的处置或收购的协议。
  8、所有的与股东沟通的季度、年度或其它定期的报告。
  9、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资格从事经营业务的范围。
  10、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相应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声誉及纳税证明。
  11、有关包括所有股东权益的反收购措施的所有文件。
  12、(在一定时期内)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曾作为一方与它方签订的有关业务合并、资产处置或收购(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协议。
  13、有关目标公司被卖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协议、与收购协议有关的协议和有关收购、证券方面的所有文件。
  (三)附属协议
  1、列出目标公司所有附属机构(包括不上市的股票持有人、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中持有超过5%资本金股票的人员)以及所有公司和其附属机构、合作公司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
  2、所有公司与上述1所列单位和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不管这些文件现在是否生效)。
  3、上述2所列举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分担税务责任的协议;
  (2)保障协议;
  (3)租赁协议
  (4)保证书;
  (5)咨询、管理和其他服务协议;
  (6)关于设施和功能共享协议;
  (7)购买和销售合同;
  (8)许可证协议。
  (四)债务和义务
  1、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所欠债务清单。
  2、证明借钱、借物等的债务性文件以及与债权人协商的补充性文件或放弃债权文件。
  3、所有的证券交易文件、信用凭单、抵押文件、信托书、保证书、分期付款购货合同、资金拆借协议、信用证、有条件的赔偿义务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收购问题、其他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有全部或部分责任等的有关文件。
  4、涉及由目标公司、附属机构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主要股东进行贷款的文件。
  5、由目标公司或附属机构签发的企业债券和信用证文件。
  6、与借款者沟通或给予借款者的报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独立的会计师递交给借款者的相关文件。
  (五)政府规定
  1、有关政府部门签发给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各类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2、所有递交给、或与联邦、州、或外国投资管理机构沟通的报告和文件的复印件。
  3、有关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违反政府法规而收到的报告、通知、函等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六)税务
  1、目标公司税务顾问(包括负责人)的姓名、地址、联络方式。
  2、所有由目标公司制作的或关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联邦、州和其他税收返还的文件,最新的税务当局的审计报告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查报告和其他相关的函件。
  3、有关涉及税务事项与税务当局的争议情况的最终结论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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