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或员工因保险费的支付问题发生争执,他们可以到该州的劳工部申请调解或仲裁,并由劳工部作出裁决。不服劳工部裁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联邦或各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亦可以向联邦或州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作场所安全条例
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律都对每一个具体的行业或部门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各州的劳工部都有这方面的宣传材料,并且由专家对新成立的公司进行咨询和指导,要求这些公司在操作和经营时,符合这些场所的安全规定。同时,各州劳工部都备有专职的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进行巡回检查。违反这些工作场所安全条例的行为,即使没有雇员因此受伤或致残,雇主也要受到罚款的处分。雇主如不服处罚的,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要求听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各州的劳工部还特别设置了许多免费电话,任何要求得到这方面信息的雇主或雇员,都可以打这些免费电话获得有关劳工保险或工作场所安全条例的咨询和信息。
第六章 美国的税法
美国税法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联邦税法;第二层次是州的税法;第三层次是地方税法。这三种税法对外国人在美国境内的收入,规定了各种纳税的条件和税种、税率。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必须交纳他们在美国境内因投资或者贸易所引起的各种税金。
第一节 美国联邦税法
美国的联邦税法比较复杂,具有不同的税率和税种,主要取决于该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不同的商业活动。
一、 收入的来源
收入的来源是决定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美国是否要纳税,交纳何种税金的首要问题。一般来说,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只需交纳他们在美国境内的营业所得,所谓的营业所得大致有以下几种。
1.利息。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购买美国公司、政府和个人的股票,债券等所得的利息,要交纳美国的所得税。该公司在美国境外购买的股票、债券所获得的利息,不适用美国的税法。
2.红利。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从美国公司因购买股票所获得的红利,也要交纳所得税。该外国公司发放的红利不受美国税法的管辖。
3.服务收入。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必须交纳美国的税金。
4.租金和稿费等收入。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因出租房屋、设备、或允许他人适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租金、稿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使用费的收入,应该交纳美国的税金。
5.不动产。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出售他们在美国境内所拥有的不动产、股票,必须在美国交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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