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产权股份化并且交易国际化之前,跨国直接投资究竟是采用跨国并购方式还是跨国创建方式为好?确实值得仔细推敲两者的利弊得失。但是,企业产权股份化和证券交易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对以跨国并购方式进行跨国直接投资起到了正强化的作用。首先,企业产权的股份化和分散化,使得“以少控多”的资本经营方式成为现实。收购10%-20%的股份,就可以控制100%的经营管理权,这是跨国创建所难以匹敌的。其次,现代公司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得公司的经济信息和财务信息越来越透明化,这就有效地降低了跨国并购价值评估、“黑箱”问题等对跨国直接投资的不利影响。更为重要的是证券交易的国际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发展,使得跨国并购方式的融资变得比跨国创建更为容易。因此,企业产权股份化和分散化,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使得并购企业比创建企业具有更大的益处,即只要花少量的钱,就可以经营超出投入数倍以致数十倍的企业,企业作为一种能生产商品的商品,在市场上交换,正好顺应了跨国公司对外扩张的世界经济潮流。
三、全球经济自由化对跨国并购的正强化
80年代以来,出现了世界范围内普遍的经济自由化的大趋势,这一趋势的实质就是所谓的“市场化”。政府放松对经济的管制,在不同类型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在发达国家,采取了变革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形式,改变政府与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主要采取了调整经济发展战略的形式,放弃或弱化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做法,引入或强化市场机制,不同程度地解除了原先对经济活动的各种限制。在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前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式,否定政府对经济实行全面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引进市场机制。结果,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企业在国内和国际两个领域,通过自由的市场实行自由经营的普遍趋势,由此推动了企业在自由竞争压力下主动或被迫进行跨国并购活动。因此可以说,政府放松经济管制对跨国并购起到了正强化的作用。在上述从一国角度放松经济管制的基础上,出现了在国与国相互关系中放松经济管制的普遍趋势。在双边层次上,仅1991-1995年中,各国在完成其近400项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法令法规的修改以放宽限制的同时,相互之间签订了500多项旨在促进国际直接投资更为自由进行的投资协议书。在多边层次上,区域范围内大大小小的经济集团,程度不同地取消了跨国投资的限制,向着投资自由化方向发展;全球范围内,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都在致力于制定一套更加有利于国际直接投资实现的规则体系,在若干方面已经达成了一些协议,如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这些举动,同样有力地促进了跨国并购的发展。
四、竞争新格局对跨国并购的正强化
技术变革导致了竞争新格局。新技术革命的威力正在不可阻挡地转化为竞争的强大压力,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技术、工艺的变革及其相应的创新活动,造成了竞争的新格局。
1、从生产竞争到经营竞争。传统的竞争,是以生产过程为基础的市场份额争夺战,关键在于质量、成本和价格。新的竞争已经演化成了真正的经营竞争,关键在于营销策划、品牌和服务,经营竞争要求竞争者尽可能贴近消费者、拥有广大的营销网、建立灵活的生产体制,要求竞争者具有更强的实力和应变能力,由此促进了一些被认为必须进行的企业并购。
2、从敌对竞争到合作竞争,竞争的指导思想从“只赢不输”转向“双赢不输”,造成敌对竞争趋向合作竞争,诸如大企业之间大量新产品研制合作,如芯片、计算机、通讯设备等研究项目的合作;联合制定新产品和服务标准与规则,如高清晰度电视、芯片、网络、新胶卷系统等的标准和规则,这类合作竞争层出不穷,它们为企业并购提供了适宜的氛围和现实的可能。
五、现代管理思想、管理技术对跨国并购的正强化
现代管理思想、管理技术方法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企业跨国并购的实现奠定了思想和组织的基础。管理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发展,为行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模式,开阔了企业家们的思路和视野。在组织结构方面,矩阵结构、分权制结构、系统结构的提出与实践;在企业经营规划方面,多角化经营被广泛注意和研究;在决策技术方面,确定型,风险型和非确定型决策技术的发明与推广,使得企业能够比较顺利地解决跨国并购中的组织、规划、决策分析问题。近年来,系统管理,战略管理日益受到重视。人们不仅注意企业目前的发展和国内的发展,而且把眼界扩大到未来,扩大到国外,运筹帷幄,规划10年及至20年后企业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可以说,许多大企业进行跨国并购,都是基于企业战略发展的考虑。
六、国际金融服务业和并购咨询服务业的兴起对跨国并购的正强化
金融市场特别是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并购中介人的出现,为企业跨国并购提供了中间媒介和润滑剂。回顾世界并购史,人们普遍地注意到金融机构和并购中介人在企业跨国并购中的重要作用。金融机构能够提供有关并购的信息和并购用贷款,可以促使和帮助并购方和被并购方提供多方面具体服务,甚至代表一方与另一方进行并购谈判,为双方互相妥协做协调工作。金融市场和并购中介人是集中和并购得以发展的非常重要的条件。对于跨国企业并购,金融市场和并购中介人的作用更为重大。一般地说,一国企业并购另一国的企业,遇到的困难比国内企业并购更多,程序更复杂,如果没有了解目标企业所在国状况的并购中介人,没有可提供资金和协助实施交易的金融市场,要进行企业跨国并购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成本也必定是很高的。
笔者认为,大量的统计数据和研究资料表明,在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能力和区位因素相似的条件下,上述各种因素对跨国公司在跨国直接投资方式中越来越多地选择并购方式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并导致并购和创建两种方式优劣反差日益悬殊,即并购方式在全面实施跨国公司全球战略过程中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实施并购过程的障碍也越来越容易排除;而创建方式的优势日益削弱,迟钝的反应已越来越不和跨国公司发展战略的节拍,日益成为跨国公司不得已(如碰到东道国法律限制或企业文化的强烈反差等)而求其次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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