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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纪念人大制度5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江苏省纪念人大制度5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


刘大生


【关键词】建议
【全文】
  
  
  我提交给大会的论文叫做《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十条建议》,这些建议有的早就有人提过,有的没人提过。现在将这十条建议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解释一下:
  第一条建议是“扩大直选”。我国五级人大,只有县乡两级直选,太落后了。有人说“我们国家穷,所以不能全部直选”,但是柬埔寨不是更穷吗,人家怎么能全部直选的呢?有人说“人大制度建立才50年,所以不能全部直选”,但是人家东帝汶建国才几年,不是也全部直选了吗?有人说“我们国家人口多,所以不能全部搞直选”,但是印度人口不是和我们差不多吗,人家为何能全部直选的呢?有人说“我们国家太古老,所以不能全部搞直选”,但是人家埃及、希腊、意大利、伊拉克不是也很古老吗,人家怎么能全部直选的呢?有人说“我们是社会主义,所以不能全部直选”,但是人家苏联不也是社会主义吗?人家早在斯大林时期,早在1936年就全部直选了。还有朝鲜、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国都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实行全部直选。可见,不论从哪个角度讲,不扩大直选是说不过去的。
  第二条建议是“适度竞选”。我们现在基本上不搞竞选,这在全世界也太落后了,也说不过去。最近几年搞“公选”,有一定意义,但是没抓住关键。有人开玩笑说我们只有“公选”,没有“母选”。人大制度是“母制度”,人大不搞竞选,其他方面搞竞选,有点本末倒置。
  第三条建议是“完善罢免制度”。不想多说,只想请教一点:50年来,有过一个人大代表因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不满意而被罢免的吗?恐怕没有,所以要完善罢免制度,使之好操作。
  第四条建议是“建立辩论制度”。全世界哪个国家的议会不辩论呢?辩论,吵架,甚至打架都是正常现象。议会里面吵架了,军对就不吵架了。议会老是不吵架,最终结果必然是军队吵架。所以为了稳定,为了长治久安,人大要尽快建立辩论制度。
  第五条建议是“承认弃权票的价值”。不想多说,只说一点,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获得的赞成票从来没有超过绝对半数,之所以能够获胜,是因为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弃权票没有算反对票。人大开会将弃权票当反对票看待明显是不对的。
  第六条建议是“落实代表提案权”。今年早些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叫《莫把建议当议案》。知识界有些人经常将他们的建议、要求、呼吁什么的电邮给我,要我签字,我在文章中告诉他们,建议不是议案,不需要别人附议,建议只要能够公布出来,就实现了建议者的公民权利,提建议的人要实现自己的建议权利,关键不是别人附议,而是要设法在媒体上公布。去年我还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莫把议案当建议》。我发现,这些年人民代表提议案的积极性很高,但是提出来的议案并没有当议案审议,而是由秘书处当建议处理了。这种做法就像皇帝让太监、嫔妃处理奏折一样,是很不妥当的。这篇文章在网上公布以后,估计被锦涛同志、邦国同志看到了,在今年的人代会上,议案不是由秘书处处理,而是由一个新成立的“议案审查小组”处理的。我看到这个新闻,心里马上就明白了。锦涛同志和邦国同志的意思是:“你刘大生不要再批评我们不把议案当议案了,我们已经不让秘书处理议案了。”按官场规则,今天提交给大会的文章不应当再提“莫把议案当建议”的建议,但是我还是提了,因为我觉得人代会全体会议不审查议案,而让没有宪法依据的“议案审查小组”审查议案仍然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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