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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民族理论是否可能?

  
  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关系当是中国自由的民族理论建设的核心。未来中国民主的影响力会大大超过民族主义。中国民族主义缺乏力量,根源是民权与民生做得不够!民族主义需要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支持,需要政制建设(法治、人权、民主、宪政、共和)理论的支持。中国的民族理论不可回避中国的政制建设,中国的法治与宪政建设这样的根本问题,也同样不可忽视民生问题,不可对于腐败、社会不公、贫困等问题保持缄默。
  
  人权有二重结构,人权既是道德权利,也是法律权利,司法权利。人权、法治只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吗?哈贝马斯认为,“在普及人权的漫长过程中,的确要做到注意轻重缓急。但这并不说明,社会的基本权利和文化的基本权利值得‘优先’考虑。因为这些基本权利只是平等的自由基本权利和政治基本权利的现实条件。”[29]人权不是源于西方文明这样一个特殊的文化背景,而是源于这样一种尝试,即对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社会现代化所引起的一系列挑战作出回应。 [30]
  
  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法律形式实际上迎合的是经济社会的功能要求,它们建立在无数独立行为者的解中心化的决断之上。亚洲社会把实证法当作控制手段。法律安全是交往稳定的必要前提,而交往又建立在算计、信任和责任等基础上。因此,关键不在于文化层面,而在于社会经济层面。亚洲社会不能抛开个体主义的法律制度,而实现资本主义现代化。要想用现代法律手段来解决高度复杂社会中的一体化问题,就必须建立起抽象的公民团结形式;成功与否,关键看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实现。只有在人际关系和文化传统当中个人的完整才能得到保障。为此,需要主体的确立,以及主体之间的交往,建立“互为主体性”的契约伦理。支持自由的民族理论的根基乃是自由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以及个人主义和多元文化。
  
  
  
  (三)民族主义与民生的关系
  
  这一问题中要重视强国富民的实业建设以及社会公正问题,如当今中国的腐败问题、农村问题、城市贫困问题、东西部关系问题等。
  
  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有怨恨的心理原因。自由的民族理论要恰当吸收中国民族主义者的思想,对于民族主义思潮,要给予同情的理解。中国的自由民族理论要把握好 现代性与人类两个问题。中国民族主义的出路在于实现民族与人类的平衡,在于复归与光大天下为公的天下主义。复兴天下为公的传统,可以同时实现两个目的:既丰富现代性的理解,又籍此化解狭隘民族主义的怨恨情绪。中国的自由民族理论要具备中国人观世界的大度、智慧与从容,当有大中至正、中正仁和的中道,处理好其间种种微妙的平衡,而印度三圣之一的泰戈尔处理印度的民族主义的气度和智慧值得深入体会沉吟[31]。
  
  中国的自由民族理论建设的几项任务是:民族象征的建设与重新诠释,如对于中的符号意义的诠释、长城、龙等文化符号的重新解释;民族国家统一的观念与制度建设,如多元一体是否可能成为中国统一的观念基础,联邦制的方案对于中国统一是否可能与可行;社会制度的建设,如人权宪政法治制度以及民生制度的完备等[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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