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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民族理论是否可能?

  
  中国的自由民族理论立足于对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的重新阐发。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理想是实现民权和民族平等、建立共和国。三民主义有文化心理,制度以及器物三个层次。民族、民权与民生之间的关系是,心力建设对应于民族主义,制度建设对应于民权主义,实业建设对应于民生主义。民族、民权、民生系统地回答20世纪中国的现实问题,民族主义解决独立的民族国家的问题,民权主义解决中国的政治制度的安排问题,民生主义则力图改变中国积贫累弱的面貌。
  
  1.中华民族的概念
  
  中华民族概念产生于对于国族认同危机以及文化、道德和政治认同的危机的回应,形成于中国现代性问题的历史进程中。在这一进程中,国家、社会、个人被整合入“中华民族”的共同体。建立辛亥、抗战、1949是中国民族主义形成的三大事件。孙中山定义的中华民族是多民族的共同文化传统。中华民族概念主要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事实上已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符号体系,如孔子、孙中山、龙、长城、黄河、大熊猫、长江等。
  
  中国的民族主义的符号缺乏实质的内容,对于社会治理缺乏完整的建设性的解决方案[24]。民族主义不可能独自解决合法性问题,不可能对于合法性危机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民族主义的内部需补充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的内容,以及对于社会公正、民生问题的真正关注;其外部则需和其他的思潮相结合,如共产主义或自由主义。
  
  2.爱国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
  
  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即命运共同体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区别体现在爱国情感的性质中。我们与种族的联系仅仅是出于自然,我们对政治民族的义务却是伦理的。一个是用爱与本能联结起来的共同体,这种爱与本能在原始生活中极其重要和强大,但是更多地与动物性而文明的人相联系;另一个是一种权威,它依法实行统治,制定义务,赋予社会自然关系一种道德的力量和特征。”[25]而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因此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阿克顿认为,“爱国主义之于政治生活,一如信仰之于宗教,它防范着家庭观念和乡土情结,如同信仰防范着狂热和迷信。它有源于私人生活和自然的一面,因为它是家庭情感的延伸,如同部落是家庭的延伸一样。但是就爱国主义真正的政治特征而言,它是从自我保存的本能向可能包含着自我奉献的道德义务的发展。”[26]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所需要的是一种开放的民族主义,一种通向世界现代化大“家族”的民族主义[27]。换言之,需要爱国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因为“真正的爱国主义,即自私向奉献的发展,其显著标志在于它是政治生活的产物。种族所引起的义务感并不完全脱离它的自私和本能的基础;而对祖国的爱,如同婚姻之爱,既有特质基础也有道德基础。爱国者必须区分开他所献身的两种目的或目标。”[28]
  
  
  
  (二)民族主义与人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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