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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圣归内圣,外王归外王――自由主义与儒家传统初论

  
  (三)新外王即新政制:新政制乃是中华政制与西方政制的会聚。此种会聚不仅是两种政制的对话,更是两个文化系统的冲突与融合。为此,新政制的建设不仅要研究和汲取中西政制及人类政制的智慧、及教训,更需上达于文化系统之中,对于人类文化的既往智慧和现实变局、未来大势有通透的洞察,以中华文化之恢弘气度观察与融会人类文化,以人类文化慧命之发扬广大为中华文化之己任。由此而从容应对中华文化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收拾传统政制之残局,整理民主共和之新局,开创中华文化未来之新政制。
  
   此种新政制是一种自生秩序22 。本文尝试把中华新政制的构造概括为两个方面、五个观念和八种制度。23 两个方面指保障公民权利与限制公共权力;五个观念是产权、人权、分权、主权、法治;而八种制度包括: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权利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联邦制度。
  
  中国宪政之智慧是一种清明的理性,是取象思维与概念思维的合一,是析解理性的一分为二与生命理性(悟性)的合二为一。
  
  中国宪政之道的求索是中华文化自立的历程。宪政的实现一则需要实践的操作和践履,一则需要人类的眼光与胸怀。
  
 
  
  参考文献:
  1. 牟宗三,1999:《心体与性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 牟宗三, 1997:《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3. 牟宗三, 1997:《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4. 唐力权, 1997:《周易与怀特海之间----场有哲学序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5. 黄仁宇, 1997:《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
  6. 哈耶克, 1997:.《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
  7. 哈耶克, 2000a:《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8. 哈耶克, 2000b:《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9. 卡尔·波普, 1999:《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陆衡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0. 刘小枫, 1998:《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1. 卡西尔, 1985:《人论》,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2. 卡尔·J·弗里德里希, 1997:《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周勇、王丽芝译,北京: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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