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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圣归内圣,外王归外王――自由主义与儒家传统初论

  
  (二)政治与宗教的关系为宪政问题的一大关键。宪政问题之中有两重关系:第一重关系是国家与社会之关系。这之中存在着权利(包括财产权、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与权力(宪政的要义是分权制衡与法治)之对立、互动和平衡。第二重关系是政治与宗教之关系。百年中国有三大主流意识形态:三民主义、新民主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皆是如牟宗三先生所言的思想、信仰与实践的统一,但中国的新道统、学统、政统尚未建立。新宗教、新中道尚在孕育之中。此中值得重视的是中共的公民宗教,以及国民党与共产党的政党伦理:三民主义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公民社会的建设乃是宪政建设的基础,亦是中国宪政问题的最大难题。宪政建设的核心:公民权利与国家公共权力的恰当安排实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适当调整。宪政有三个观念:人道政府(关心公民的权利:财产权和人权)、有限政府(关切国家公共权力:通过主权和分权制衡的原理既授予权力又限制、约束权力,以达致权力的正当行使)、法治政府(法治:权利与权力资源的恰当乃至最优化配置)。而这三个观念都需要公民社会的支持。中国社会经历了从宗法社会到政党社会三个时期。国民党和中共建立的政党伦理成功整合与转化了传统政治的思想资源和制度资源,把中国社会从宗法社会转变为政党社会。而中国社会转型的真正成功在于从政党伦理到契约伦理,从政党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转变。
  
  (四)重视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的关系,以及中层结构的建设。国民党建立了中国的上层结构,中共建立了中国的下层结构。新的变革任务是建立和优化沟通上下结构的中层结构,进而建立现代中国社会的整体结构1 。而宪政制度恰是中层结构的核心部分。宪政法治是现代国家的通行治理方式。
  
  (五)恰当理解革命与改良的关系。从维新变法的改良到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中国在传统政制转型的政治博弈中选择新瓶装新酒。2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革命的五次浪潮:辛亥革命、五四思想革命、国民革命、共产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20世纪后20年邓小平改革乃是对改良的复归。未来中国的宪政建设仍需国人对于革命与改良问题作深入的思考,进而形成宪政建设的共识。
  
  二、  自由政制的基本框架
  
  ㈠宪法之为约法的两重约定
  
  1、神人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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