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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律师法袍

  律师法袍形象地表明了律师在法庭上的主体性。法庭是法律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谁担任什么角色,无疑是由他们的服饰所决定的。“在演出或基督教礼仪中,演员或者神甫走过事先安排好的舞台,但在舞蹈中,舞台只是一个不重要的背景,真正的时空是由身体的移动所创造的。”
  律师法袍,正是律师在法庭这个法律舞台上创造时空的道具,它帮助律师在法庭上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律师法袍,使律师在法庭上能够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位置。
  律师不仅是诉讼主体,而且是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主体,律师并不从属于当事人。律师法袍极为直观地标明了这一点。为什么律师可以穿法袍?为什么当事人不可以穿法袍?为什么其他人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可以穿法袍?因为法律赋予律师独立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利,如果当事人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律师也不能曲解法律,为当事人制造法律依据。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利,可能采用合法的手段,也可能采用非法手段。而律师帮助其维护合法权利,只能采用合法手段,对于当事人采用非法手段的,律师不但不能帮助,而且要坚决反对。在法庭上,律师的言行要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个主题,但是律师决不是当事人的附庸,法律赋予律师种种独立的权利。
  律师法袍是律师作为法庭主要角色之一的标志,也是律师独立诉讼地位的标志,因而,律师法袍象征着律师的主体性。
  十、律师法袍,象征着律师界的统一。
  统一的服装,代表着统一的群体。律师象军人,为了不同的目标在战场上厮杀。但律师又与军人不同。军队的组织最为严密,而律师的组织则极为松散。因为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律师以服从法律为天职。律师之间的关系与军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同。军人有固定的战友和敌人,而律师则没有固定的战友和敌人。律师是一种战友之间互相厮杀的职业,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职业。这一职业更象古罗马的角斗士,他们虽然是兄弟和战友,却要在角斗场上相互厮杀为生。但是角斗士的团队精神并不逊色于军人。因为,角斗士之间有形成团队精神的先天基础。他们本来就是军人,就是战友或者盟友,只因被古罗马军队俘虏了,才成了角斗士。他们被关押在一起。吃住在一起,而且,他们之间的厮杀是被逼无奈的,是在罗马军队刀枪威逼之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因而在《斯巴达克斯》一书中,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场景,角斗士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大骂“万恶的罗马奴隶主!”,却丝毫也不埋怨杀死自己的对手——另外一个角斗士。正因为有了角斗士之间铁的团队精神,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斯巴达克起义。律师业就不同了。首先,律师缺乏角斗士之间形成团队精神的先天基础。律师的来源不同,缺乏统一的背景。成为律师,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过关斩将的胜利者,而不是失败者。律师之间的争斗一般都是自愿的,而不是受什么人逼迫的。因而,律师界建立团队精神的困难是相当大的。律师之间相互攻讦,相互拆台,恶性竞争,从而成为律师界整体形象欠佳的重要因素。
  因而,律师界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团队精神
  律师的组织是松散的,律师之间的“厮杀”是律师的职责之一,律师界能不能建立这样一种团队精神呢?
  古罗马角斗士之间的厮杀,博取的是奴隶主贵族的一笑,中国律师之间的“厮杀”,则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律师业真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职业。如果将破坏国家司法制度的力量看作一个无形的敌人;而律师之间相互的“厮杀”则是与这个无形的敌人战斗的方式。律师是法律的信徒,也是法律职业人,是法律的卫士。律师真正的敌人,是破坏国家司法制度的人,正象角斗士那样,与其进行厮杀的对手,并非真正的敌人,而是他的战友和兄弟。律师应当理性地看到这一点。律师法袍,犹如角斗士的盔甲。律师之间,虽然在法庭上相互“厮杀”,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脱下法袍,他们还是战友和兄弟。
  律师法袍,有统一的样式,却没有任何军事化或行政化的色彩。它象征着中国律师界在服从法律、信仰法律基础上的统一,标志着中国律师属于同一个群体,同属于为“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而奋战的队伍,塑造着中国律师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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