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和国家,没有忘记律师——法律与法治的忠实信徒、仆人与卫士,当律师“蒙难”时,许多“蒙难”律师的“蒙难”材料上报到中央部委一级,司法部出面与其它有关部门协商;党和国家核心决策层高度重视,为了维护律师合法权利,保护被残害的“蒙难”律师,党和国家的核心决策层作出了专门批示。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时司法独立性表现得异乎寻常,最后的处理结果未能都尽如人意。
现实也许是未能尽如人意的,但不能以此否认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关怀与爱护。
律师法袍,正是象征着党和国家对中国律师的关怀与爱护。
(四)
律师法袍,凝结了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关怀与爱护;并且将这种关怀与爱护落实到了每个中国律师身上,是这种关怀与爱护的具体化、形象化,是律师的“护身符”。
“依法治国”是一场真正意义的革命,“要革命就会有牺牲”。作为法律卫道士的律师,遭到攻击,作出牺牲是不可避免的。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却被当庭逐出的例子屡见不鲜。试想,一位身着便装的律师被法警扭出法庭,在法庭内不会引起过于强烈的震动:警察抓人本来就是“正常”的,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尤其如此,在法庭外更不会引起多大动静,人家还以为法警扭出一个不遵守法庭秩序的旁听者或者当事人。再试想,如果法警当庭扭出一个身着法袍的律师,在法庭内外都会引起震惊,因为
律师法袍象征着国家司法制度与法律的权威,法警此举多少有些“作乱”的意味,他自己也未免多少有些忌惮。至于其他想对律师“下手”的人,就更不得不有所顾虑了。
无疑,
律师法袍可以起到保护律师的作用,是律师的“护身符”,凝结了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关怀与爱护。
七、
律师法袍象征着坚强意志与无畏气概
律师法袍的另一个特征是没有遮住膝盖。膝盖,是人体最坚强的部位,因而,“裸膝常常暗示雄赳赳的坚强意志。这和古英国人的军服(象今天英国皇家卫队的军礼服),古今都穿着苏格兰裙的苏格兰人,以及大英帝国的探险家和夸张的足球队员有关。如果把膝盖遮起来,在英国是懦弱的标志”。
膝盖的确是人体最坚强的部位,看一看泰拳就知道了。泰国人并不象欧美人那么高大威猛,身材甚至不及中国人,与越南人差不多。但是在所有徒手格斗的技术中,泰拳是最厉害、最实用、最凶猛、最致命的。
泰拳的最大特色就是用肘部和膝部来攻击,尤其是膝部的攻击最为有力。泰拳手的腾空膝击是非常可怕的,将人的徒手格斗能力发挥到了极致。当然,只有少数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高手,才能熟练使用这一技术。
露出膝盖,不仅象征着坚强的意志,而且象征着无畏的气概。从中西文化中都能看出这一点。下跪——膝盖着地,意味着屈服与敬畏。中国式的下跪是双膝着地,在西方,一般是单膝着地,只有对“上帝”才能双膝着地。中国传统文化更重膝盖的“世俗意义”。从古代的“膑刑”中可见一斑。“膑刑”就是剜去膝盖。受“膑刑”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孙膑,他就是因为受了“膑刑”才称为孙膑。这种称呼有一种侮辱的色彩;有如今天的“孙瘸子”、“孙麻子”一样。为什么要用“膑刑”来对付孙膑呢?无非是要摧毁他的坚强意志与无畏精神。孙膑未必是一个高大威猛的人,却是一个十分坚强有力因而非常可怕的人,因为他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军事家。不过,孙膑虽然被剜去了膝盖,成了瘸子,最终仍然统帅千军万马,歼灭了敌军,射死了仇人。
露出膝盖,象征着雄赳赳的坚强意志,因为膝盖是人体最坚强、最具有攻击力的部位。露出膝盖,还象征着无畏的气概,因为一旦失去膝盖,再坚强有力的人也会成为瘸子,无法站立,更无法行走。露出膝盖,还象征着对“膑刑”的蔑视。
律师,特别是中国律师,需要坚强的意志与无畏的气概。
中国历史上,律师自诞生之日起,就承受了千难万险。
史载的中国古代第一位律师——士荣,就因为做了一次律师而被当庭处死,成为历史上第一位法律的殉道者。
根据《左传纪事本末》(三)记载,公元前632年,(鲁僖公二十八年)冬。卫侯因被指控“雇凶杀人”与卫国大夫元亘发生诉讼。针庄子担任卫侯的代理人,士荣担任卫侯的辩护人,宁愈作为卫侯一方的证人。庭审中,虽经士荣竭力辩护,这场院官司还是以卫侯败诉而告终。结果“杀士荣,刖庄子,执卫侯而还”。士荣成了唯一被杀的人。“杀士荣”的理由是:“士荣是卫国的大士,不能正确断案,应当定为首罪。”被害人是在两军阵前被卫侯手下大将射杀的,并非经司法程序处死,不干士荣的事;所谓“士荣不能正确断案”,就是说士荣不尊重“客观事实”,为卫侯“狡辩”。士荣官拜大士。“大士者,治狱官也。”是一位精通法律的卫国高级法官,大概是卫国司法系统的最高负责人。只因做了一次律师,而且是为其国君辩护,而国君又是遭到其臣子的控诉,就惨遭不幸。 就因为这么一个臣下告国君的官司,士荣,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律师(其实是高级法官临时充任的“兼职律师”),被当庭处死,以身殉职,以鲜血,书写了中国律师史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