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律师没有“良心”另一个主要依据是律师“今天这样说,明天那样说”,不能“从一而终”,不尊重“客观事实”。律师是法律的信徒,“程序正义”和“程序至上”是律师的信条。法律不承认的“事实”(如前文所述经过刑讯逼供所承认的“事实”)也是律师所决不承认的“事实”,也是律师要坚决否认的“事实”。如果律师承认这样的“事实”,就是对法律的背叛。
律师也不可能“从一而终” 、“立场坚定”因为律师在不同的案件中,要代理不同的当事人,今天律师作为辩护人,就要从保护被告人的角度看问题、谈问题。明天,律师又担任另一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律师又要从被害人的角度看问题,谈问题。法律决定律师在执行职务时也是一个多重角色。
因而,律师迫切需要“法袍”这样一种有浓厚戏剧色彩的“行头”,将律师在法庭上执行职务时的角色与其它时候的社会角色分开,营造出一种“遮断”效应,用法袍这种夸张的手法,强调律师在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披上法袍,就意味着在法庭上律师只有法律的“良心”与“立场”,再也与世俗的“良心”与“立场”无缘。如果谁还要责难律师的“良心”与“立场”,去责难那套法袍好了。
律师法袍又象医生的“白大褂”,医生的“白大褂”就有一种“遮断”作用。医生为“好人”治病,也为罪犯治病。没有人公开责难医生为罪犯治病就是站在罪犯的立场上,就是支持罪犯犯罪,也没有人公开认为医生不应当为罪犯治病。因为“白大褂”醒目地昭示人们:他是医生,为病人治病是医生的神圣职责, 即使病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白大褂”还有另一种“遮断”作用。医生上班时与病人打交道免不了沾些“病菌”,下班了,医生脱下“白大褂”,就象征着摆脱了那些“病菌”,可以回家和家人共进晚餐或与朋友打牌、下棋了。
律师法袍也有这种“遮断”作用。律师在法庭往往与“罪犯”站在同一立场的,律师身上仿佛也多少粘上了一些“罪恶”,特别是律师的当事人被法官宣告有罪时,
律师法袍就成了律师的“防护服”,成了抵御“罪恶”的“白大褂”。脱下法袍,走出法庭,律师也就摆脱了这些“罪恶”。
律师法袍,象征着一种角色“遮断”,将律师在法庭上的角色与日常生活中的角色彻底分开,使世俗的偏见不能以世俗的眼光责难法庭上身披法袍的律师,也不能因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行,责难走出法庭、脱下法袍的律师。如果他们非要责难不可的话,去责难那套法袍好了。
六、
律师法袍象征着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关怀与爱护
律师法袍特征:一是“宽松”;二是“长”(相对于普通服装而言)
(一)
律师法袍的特征之一:“宽松”,象征着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关心与爱护。
自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年轻的中国律师界,受到了太多的羁绊,经历了太多的坎坷,太需要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卢梭在他的《爱弥儿》(Emile)一书中建议:“成长中婴儿的手脚,应当可以在衣服内自由轻松地移动,不应当有任何东西约束他们的成长或运动,最好的方法是……给他们穿宽松的衣服。”宽松的
律师法袍,象征着党和国家将年轻的中国律师界看作“依法治国”的希望与未来,象征着党和国家要为律师界创造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象征着党和国家对律师界的关心与爱护。
(二)
律师法袍的特征之二:“长”也象征着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关怀与爱护。
“长”,如同前文所述 ,是一种年长和与地位、权威的象征。但是,“长”还有另外一种隐喻,那就是祝福。在西方,“婴儿所穿的长衫或者洗礼服,习惯上是婴儿身高的二倍。所以比较高大的婴儿可能会穿上长达六英尺(注:一英尺=30.48厘米),不像洗礼袍的裙子(显然没有束腰和袖子),它已被裁剪成这个婴儿将来会长成的高度。在这种情况下,衣服是一种神奇的咒语,因为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许多孩子无法存活并且长大,因此他们非常需要这样的咒语作为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