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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刑法典的沿革与《中华刑法论》

  校勘中对于《中华刑法论》的外国人名、地名,即便今译有别,亦未直接改动。因为原著多附有原文,读者不致误解。此外,保留原有译法,读者还可知译名的演变历史。例如,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在《中华刑法论》一书中译为林布鲁苏,菲利(Ferri)译为非藜,加罗法洛(Carofalo)译为克落伐落,挪威译为那威,意大利译为意太利等。径行改之,实属画蛇添足。有些与今天译名不同者,在校勘者注中说明。
  原著《中华刑法论·附编》与前三卷需对照各相应章节阅读,颇为不便。此次校勘,将附编内容置于相应章节,与前三卷合一。为便于读者不致误解,附编排成楷体字,以示区别。原附编之《中华民国新旧刑法对照》、《中华民国刑法修正案要旨》、《新旧刑法法条对照表》、《刑法条文索引表》、《刑法以外法令新旧条文对照表》未予保留。
         姚建龙
       二OO三年七月十二日于沪
  
【注释】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82页。
清朝末年翻译了德国、日本、俄罗斯、印度、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美国、瑞士、芬兰等十余个国家的刑法典。参见田涛著:《第二法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55-157页。
王觐著:《中华刑法论·上卷》,北平朝阳学院1933年增订7版,序。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86页。
王觐著:《中华刑法论·上卷》,北平朝阳学院1933年增订7版,第33页。
关于民国时期刑法典的沿革,参见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81页。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0页。
参见张明楷著:《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60-78页。
梁根林、何慧新:《二十世纪的中国刑法学》,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
笔者把王觐归为民国时期刑法学家主要在于,他在建国后基本再无法学论著发表。
由于王觐著作常署名“浏阳王觐”,国内有的学者将“浏阳”误解为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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