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法律情况的分析

关于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法律情况的分析


黄进 杜焕芳


【摘要】本文主要对近年来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实践进行了考察。在对我国法院审理的50件涉外海事案件的统计的基础上,特别对其法律适用情况和方法作了分析。初步结论是,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审判经验,通过司法活动,使抽象的法律适用规范变成活生生的现实规则,有的还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律适用理论处理了相关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案件缺乏必要的说理。因此,要更好地发展我国涉外海事审判的司法实践,除了要进一步完善涉外海事法的立法体系,提高涉外海事法的教学研究水平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外海事的司法审判工作
【关键词】涉外海事审判;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分割方法
【全文】
  关于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法律情况的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入世,贸易体制的改革和对外经贸关系的发展,涉外海事案件也随之大量发生,有关海事案件的管辖权、法律适用与司法协助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海事案件过程中所作的裁判文书,特别是刊登或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上的裁判文书, 对于今后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考察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的司法实践,分析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可以为我国法院更好地审理涉外海事案件提供一定的思路,并进一步推动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的司法实践。本文主要对近年来我国法院审理的50件涉外海事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然后对统计结果做进一步分析,以期对我国法院今后处理涉外海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有所裨益。
  一、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的统计分析
  表一: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抽样统计表
  案件主要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http://www.ccmt.org.cn)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发布或刊登的涉外海事案件。
  序号 当事人及案由 案号及审理法院 涉案国别或地区 适用法 律 法律选择方法
  1 黑龙江省东宁县华埠经济贸易公司诉中国外运山东威海公司等船舶进口代理合同、废钢船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最高人民法院(2000)交提字第3号再审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鲁经再字第167号再审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鲁经终字第236号二审判决,青岛海事法院(1995)青海法海事重字第1号一审判决 当事人均为中国当事人 中国法和中俄双边条约 当事人和合同事实均在中国境内,应适用中国法(没有点明是最密切联系地法),但有关船舶所有权的转移及源于俄国的证据的效力,适用中俄双边条约。
  2 美国总统轮船公司诉菲达电器厂、菲利公司、长城公司无单放货纠纷再审案 2002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广州海事法院一审 香港 美国法 一审法院根据中国法律及国际惯例;二审法院根据冲突规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侵权结果发生地法)的中国法律;再审法院尊重当事人事先自愿约定的法律选择。
  3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诉越海航运公司等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货损、货差纠纷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高法经二终字第80号二审判决,广州海事法院(2000)广海法商字第47号一审判决 巴拿马、克罗地亚、新加坡 中国法 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合同履行地之一的货物运输目的地、货损货差结果地均在中国境内。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