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意识体现着人们对
宪法的尊重和理解。在行宪的过程中,
宪法能否得到悉心的遵从,能否成为社会控制的权威力量,能否成为人们的贴切生活方式,能否树立起公民对其的敬仰,依靠的不是
宪法条文数量的多寡和立法技巧的娴熟,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宪政意识,取决于
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发挥以及由此人们对
宪法的认同。
宪法实施需要人们心理上的普遍接受和支持,形成一种对它的依赖情结。当
宪法随时代的发展而需要变迁时,宪政意识也是一种内在的支撑力量。因为,从政治角度而言宪政就是民主政治,如果绝大多数公民把
宪法作为崇高的政治信仰,并理解和支持宪政的革新和发展,
宪法的变迁就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
【注释】 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武西锋: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2003年级研究生
注:以下几种观点中出现的
宪法意识实际上是本文讨论的宪政意识。
华玲:《宪政意识研究》,载于《探索》1994年第1期。
王薇:《论公民
宪法意识》,载于《当代法学》2001年第4期。
]王人博:《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3-244页。
【参考文献】[1][6] 王世杰 钱端升:《比较
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6—18页。
[2][4][23] 周叶中主编:《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164页,第40页,第50页。
[3] 参见刘江琴;《从宪政意识角度析民初有
宪法无宪政的原因》,发表于《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