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批评贺先生学术上不求上进,坐吃老本。其理由之一是这几年贺先生未见有“大部头”,净靠些“豆腐块”糊弄人;我怀疑此君不是有好“大部头”之恶癖,就是别有用心的“大部头”的制造者!如果进行一次“你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贺卫方的?”民意测验,我相信至少有80%以上的被调查者的答案是通过读他的“豆腐块”文章认识贺先生的,我就是其中之一。贺先生硕士毕业后在法大的整整十年里,也有不少“大部头”,可是除了在法学界小有名气外,还有多少人认识贺卫方何许人也!又有几个人从这些“大部头”中汲取了其丰富地营养!这些“大部头”的最大价值恐怕在于作为贺先生的职称评定的砝码和仅供法学理论界的专家们的研究之用,其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也多限于“理论上的”、“间接的”、“缓慢的”和“潜移默化式的”!苏力先生在其《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的序言中倡议一个真正的学者应经常追问自己“你的贡献是什么?”我想贺先生的贡献可能更多地在于那些不起眼的“豆腐块”而非“大部头”。理由之二是贺先生不务正业,成天飞来飞去作报告、开演讲,抛头露面,捞名取利。在此我就要批评这位老兄了,何谓正业?你也许会说,对一名人民教师而言,潜心研究学问,全力教书育人。但老兄忘记了“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好钢用在刀刃上”的真言。汝之所言“正业”是否如梁实秋先生所主张“文学当描写永久不变的人性方可久长”之‘人性’?当属永久不变的么?在这好钢尚属稀缺的年代,难道你宁愿将之用在鸡棚狗窝而不愿用在你家的两层小楼?如果你也是一位大学教师的话,我真得有理由怀疑是否这位仁兄正在上演狐狸和葡萄的短剧。
记得《今日说法》(cctv-1)的口号和宗旨是“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而本人以为贺先生正以自己的努力在“点滴”地推动着中国的具体法治的进程。虽然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离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尚有一定差距,尚不‘完善’,但这决不应成为为一切非正常或非合理现象,甚至是滥用权力、行政和司法腐败推卸责任的借口!再“完美”的法律如果得不到严格执行,就只能沦为残缺的“美”!不言而喻,如果要在100%完美的法律只能得到50%的有效实施和80%完美的法律却能得到80%的有效实施二者做出选择的话,我想凡是有简单运算能力且理性的人是会迅速做出正确的选择的。而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尚属≤80%完美而仅能得到≤50%的有效实施!法律的“完美”是一个渐进且长期的过程,是慢功夫。而对“完美”法律追求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尽可能的让这种“完美”高保真地释放和还原到社会现实中来!因此在目前看来,最大程度地提高中国现有的不很“完美”的法律的有效实施率可能比唯美地追求法律的完备更有价值和现实意义!贺先生以其敏锐的眼光看到了这一中国法制的症结之所在,并一直在为消除这一症结而呼吁且身体力行,其《具体法治》一书的出版就是几年来努力的证据。我记住了贺先生在该书自序中的一句话:“离开了具体的法治,那种宏大而高扬的法治只不过是引起空气振动的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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